第四十章 菜馆
高中以后,爸妈开始让我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从那开始,妈没再动手打过我,我还是好久后才发现这个问题。她某天心情好时,我腆着脸问她为啥不揍我了,是不是因为我表现好。她横我一眼,说打你我手疼。我说你都是用拖鞋、扫帚的。她说那也震得疼,咋的,你还挺怀念?我说太后您吉祥。
当然,家里其他的事情,我还是没商量的份,最多是被通知。
开饭店这个营生,我一直不清楚爸妈的初心是从何发起。爸厨艺很好,他在十五六岁的年纪,去上海和我奶生活过一段时间,做饭、打扫都是他的日常活计。为了不让家人挑剔,他每天研究厨艺,切、炒、炖、煮的手艺磨练了出来,还能雕好看的萝卜花。后来在北方结了婚,逢过年过节、婚娶聚会、家庭宴请,都是他来掌勺,南北菜都得心应手。但即便如此,家庭炒菜还是和饭店大厨的烹饪,有很多职业性的区别。所以开饭店这个事情,始终是从生意,而不是手艺的角度去看的。
纤维厂在城市缘边,远离市中心,职工和家属大多生活在工厂附近,拥有比较完整的生活商圈,饭店就开这里。从立项到选址,然后装修、招聘,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水到渠成的开业了。
头几个月效益蛮好,中午工作餐,晚上生活餐,大众菜馆,实惠工薪,口味不算差,定位很精准。大厅六七个圆桌加两个雅间,不至于排队等位,但也经常坐满。
周末,我偶尔去帮忙,但从不在闹哄哄的大厅。那里喝酒聊天的,抽烟划拳的,吹牛吵架的,我呆超过五分钟就脑仁疼。我喜欢在后厨给小谢传菜。
小谢是爸在人才市场找来的第三任厨师,今年二十出头,比前两任年轻,开朗外向,没那么多心思。职业厨师总是有点“灶台规矩”的,比如头两任师傅,基本上除了炒菜,别的活儿一概不干。不仅是收拾打扫这样的杂活,像是切墩洗菜这样的案板活儿,他们也是不屑做的。小谢呢,就没这方面的讲究。忙的时候,爸妈加上服务员,在大厅后厨两边转,小谢就切墩洗菜,刷碗端锅,倒桶传菜,眼里都是活儿。后来甚至出摊、打样、采买、扛重这些份外事,他也不吝做,实在是难得的好伙计。
我顶喜欢的,还是看他炒菜。北方炒菜,第一看火,火力可比家里的液化气之类猛得多,加压的蓝黄色火苗,攒起来老高,铁炒锅往上一放,迅速就热了。其次是道道菜都过油,在铁皮油桶里舀两勺油下锅,把主菜过油焯几下,马上就七分熟,然后往旁边漏勺里一沥,油漏回油桶,菜留下备用。再之后才是放少许油,下窍(配)菜和刚焯完的主菜,放各种作料,颠勺翻炒。颠勺得力气和技巧兼备,赶上三四桌都点一样的菜,连锅带菜,端起来都费劲,更别提还要翻炒受热的均匀,味道摊铺的细致,并且还不能洒出丁点儿来。
小谢炒菜利落,兼具韵律感。眼睛瞟一眼菜单,手里炒锅就把油热好了,主菜下锅唰唰几下,出锅沥油,然后下窍、下菜、下料、颠勺,火星呼呼地在锅上烧起来,不等火灭,就端起锅转身摆盘,正正好在盘子中间,不会有一点汤水洒在盘边。紧接着拿炒勺在铁锅里一转,发出“叮叮当”有节奏的三声,意思是可以传(上)菜了。这时候我就忙跑过去端,等我还没掀门帘出去的时候,他已经快速地刷好冒着白蒸汽的铁锅,瞟菜单上的下一道菜了……
这样忙叨了几个月,菜馆逐渐找到自己的韵律和节奏。
爸每天凌晨起床采购,回来叫醒在雅间拿椅子搭床的我和小谢时,妈已经去上班。早饭不经营,十一点前没客人,小谢和服务员两个人,根据预估的菜量切墩备菜、熬煮汤料、拾掇鱼肉、收拾后厨、打扫前厅。临近中午来客人,爸就起床,收银招呼,忙的时候去后厨打下手。周末我和妈帮忙,服务员换班休息,小谢是吃住都在饭店的。晚上客人走的差不多,小谢就根据剩下的备菜,张罗我们几个人的晚饭。其中有意思的几个菜,是只有饭店从业人员才会吃的,例如鱼杂和腰臊,不仅因为边角料没人吃,也因为个人家庭很难凑出一整盘,我们把它们变废为宝,去腥之后还蛮好吃的。也有我不喜欢的,比如肺子,怎么炒都软塌塌的,还有一股子脏器味儿。每到有这菜,我就央求小谢给我熬一份糖醋里脊的酱汁,浇到米饭上跟真吃到肉似的,贼下饭。
饭店的生面孔逐渐减少,熟客逐渐增多。来就餐的,大多是纤维厂的职工,尤其中下层的工人多些。领导来了虽然能去雅间,但因为隔音差,菜也不显档次,久而久之来的就少了。爸妈也乐得如此,毕竟少了收到白条的麻烦。出大力的工人们,虽然也偶有记账赊欠,但通常发工资就还,而且免不得继续消费,一来二去就热络起来。只是有一桩,他们大多不注意卫生和形象,油渍麻花脏兮兮的工作服逮哪儿蹭哪儿,喝点酒就天南海北、云山雾罩的侃大山,晚上打烊都轰不走。还经常酒后失德,砸瓶子摔碗,这就让附近的居民不太爱光顾,甚至偶尔投诉我们扰民。
在熟客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常客,他们一不留神,都成了爸的小兄弟,管他叫大哥,管妈叫嫂子。
比如小胡子的小白,干巴瘦,一眯眼特像坏人。习惯用手捻着胡子梢,大概想拧成阿凡提的样子,可从来没成功过。我喜欢和他下象棋,他总能让我差一点儿赢不了,每次我学了新的招式时,发现还是差一点儿,于是总不服气。
还有小飞,也是东北人,眼珠子老大,叽里咕噜地转,肩膀子佝偻着,情商特高。小白老挤兑他,说他斜眼看人,蔫坏,一看就是狗腿子,他也不生气,故意佝偻着肩膀子斜眼看他笑。
最年轻的杨子,才十九,比小谢还小两岁。头型和郭富城一模一样,没事老拿手往上推,保持着刘海卷曲的角度。他和小谢没处几天就成为要好的朋友,有天我发现俩人右手腕都缠着纱布,再过几天拆开一看,原来是烫了“烟疤”,意思是拜了把子。
敦实的小贵儿,南方口音,具体哪里听不出来,一笑俩酒窝,看着特老实。但小白他们几个都说,小贵儿才是危险分子,在南方犯了什么事跑来的。小贵儿每每笑着反驳,却达不到澄清的效果,我于是觉得他超级有力的大手,是有些练过功夫的意思。
这几个人,年纪最大的小白,也才二十五六,都是纤维厂的临时工,不算稳定,上班还不如来菜馆勤。之前,数他们喝得最晚,闹得最欢。爸习惯晚上喝两杯,喝完话就多,话多就交朋友。没多久,他们就索性并成一桌。妈本来是极其反对,说不能把客人当朋友。但因为都是她厂子的工人,加上在外场得给爸面子,慢慢也就听之任之。况且,“策反”了这班人,他们不打扰其他客人不说,忙时还有人给打打下手呢。
转眼夏去秋来,冬天降至。大厅烧起炉子,大门装上门帘,还是架不住冷。傍晚还没上客人,我缩在炉子边烤手,看窗户上的冰花,等小谢给我放在炉边的红薯烤熟。
爸摆弄着他心爱的唱片机和音响,这是他从楼房拿来的唯一物件,他舍不得给租客糟蹋。菜馆的客人们欣赏不来,他只能在无人时自己欣赏。杨子找来许多流行歌曲的磁带,爸说没旋律;我管同学要来的《狮子王》钢琴曲,他说没味道。哪怕是唱片机早就跳帧了,他仍然坚持认为唱片好听,尤其邓丽君,那才叫音乐。
爸听歌时总是一言不发,话要攒到晚饭酒后,一股脑地说。
晚上搭椅子已经太冷,小谢搬去杨子宿舍,那儿有空着的上下铺。爸在后院垒了一个砖房,烧上炕,我们一家三口总算有个稳当的避风港。家里房子租出去了,微薄的房租也能用来还债。我惦念着我的房间,但我已学会沉默。
门外,夏天种下的美人蕉,已经冻死了。秋天你得努力结籽儿——就算没办法躲过宿命。
【编者按】这一章节将镜头从西域的苍茫天地收束至一方烟火氤氲的灶台,以细腻沉静的笔触勾勒出九十年代北方工区菜馆的生存图景。父亲的厨艺、母亲的务实、小谢的勤勉与一群临时工兄弟的喧嚷,在炉火与油锅的翻腾间交织成一首市井交响曲。作者以少年之眼凝视生活粗粝的肌理——从火爆颠勺的韵律到鱼杂腰臊的滋味,从冰花窗下的烤红薯到唱片机里固执的邓丽君,平淡细节中渗着家庭创业的艰辛、阶层交往的微妙,以及时代缝隙中飘摇的人情冷暖。菜馆不仅是谋生之所,更成了漂泊者的临时江湖,在寒来暑往中见证着命运如何被生活文火慢炖,又在尘埃里绽出细碎的光。推荐阅读。编辑:冬青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