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问 善恶(一)
在本文开始之前,我没想到会这么晚才讨论善恶的问题。而在本问开始之前,我又没想到会这么早讨论善恶的问题。
先说概念:“善”就是利他的,“恶”就是害他的。
善恶首先是关于群体的概念,只看个体是不存在善恶的。“我识”在独处时,是天然的利己的;而如果没有“他”,也就不存在“害他”的问题。
其次,善恶分为行为和信念。
在行为层面,善恶需要以利益冲突为前提,没有利益冲突的善恶的行为,是不存在的。例如最小的善,我们可以称其为“举手之劳”,意思是看到别人需要帮忙,顺手就帮一把。而这“举手”、“顺手”,都是需要牺牲时间、力气,总归是牺牲了自己的利益的。在行为上,不存在不牺牲自己利益的善;反之,即便再小的恶,无论伤害对方有多小,也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的。纯粹为了伤害而伤害,为了作恶而作恶,是不存在的——不是为了夺取资源,就是为了满足情绪或者欲望。
在信念的层面,人们秉承“为善”或者“为恶”的念头,就是所谓“善念”或“恶念”。
然后我们讨论,什么是纯粹的善恶。
行为层面看,“纯粹的善”,即“最大的善”,就是“牺牲自己的全部,为别人之一毛”。又或者“取别人一毛为自己全部,却不取”;反之,“纯粹的恶”就是,“牺牲别人的全部,为自己之一毛”。或者“取自己一毛而利天下,却不取”。
信念层面看,纯粹的善恶的信念,就是秉承的纯粹善恶行为准则的信念。
我们可以发现,纯粹的善恶的行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是几乎不存在的。佛家讲“割肉饲鹰”,已经是佛祖的境界了。但也只是“一命换一命”,宁愿用自己的性命——全部,换对方的一餐——活命的机会。
在中华传统文化里,关于人性的讨论,便是从善恶开始。几乎所有的学派,无论有多大分歧,却都秉承一个共识,那便是无论“性”“本如何”,行为上都是“善恶相交”的。哪怕“人性本善”,在行为上也并非“人人皆善”;即便“人性本恶”,在行为上也非“世人皆恶”。关于善恶的哲学讨论,是在人性“本”如何,是信念层面的,并非行为层面的。
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是从儒家的孟子的“性善论”中归纳来的。其实孟子更多的还是说“人性向善”,而不是“人性本善”。只不过孟子同时也说,“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几种,认为“人皆有之”,也就等于说,人性本来就有善的信念。
持反派观点的是“性恶论”,它被荀子首先提出,然后在法家的韩非那里,发展得更加鲜明和具体。荀子认为“人之生也固小人”,这就是“性恶”。至于善,则是由后天所学、所行、所为而获得的。韩非则说人首先是自私的,无私是因为每个人都自私,无奈之下相互妥协带来的。
无论是“性善论”和“性恶论”,都不能规避的问题就是,世人的行为是有善有恶的,所以他们都一致认为,后天的环境或者教化,可以改变人们的行为和信念。本性善的,固然因为恶劣的环境和旁人的影响,可以生出恶念恶行;本性恶的,也可因为相互制约和道德的教化,生出善念善行。于是呢,就又有了“性有善有恶论”,主张本性同时又有善,又有恶;以及“性无善无恶论”,说人性无所谓善恶,甚至像动物一样,只有饮食和交配的原始欲望。
西方关于人善恶的本性,以“古希腊三哲”为代表。他们的核心思想是有一个叫“至善”之类的东西,要么是神的,要么是灵魂的,是精神或形而上的。而代表“恶”的则是肉体的、欲望的、野蛮的、世俗的之类的东西。人就是要追求“至善”所代表的“真”或“幸福”,从而达到完美。不难看出,西方哲学更偏重自我,或者自我与宇宙、群体的关系;而东方哲学偏重群体和社会本身,或者说群体与社会的组织与文化。当然,两者又有相交融的地方,比如道家就认为,人的天性就是善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人回到善的本性,找到本心;“心学”的王阳明也说,“人心即天心”,本性中“天理”和“人欲”是一样的,人便是要“止于至善”,才能符合天道。这些都是东西方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处。
那么,人性到底是善是恶呢,我们用本问的哲学观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人性四性中的物性和生物性,包含在动物性之中。动物的动物性就是生存的本能,本身并没有“信念”,所以动物无所谓“善恶”。它们在本能的趋势下,按第一性的个体存续本能,伤害到群体的时候,就是所谓的“恶”;按第二性的本能,保障群体存续的本能,为群体付出的时候,就是所谓的“善”。只是这“善恶”是人赋予的,并非它们本愿。“性无善无恶”论,可以说讲的是动物的动物性,而非人的动物性。
人的动物性,也遵循第一性、第二性的本能原则,所以可以说,人的本性是“有善有恶”的。“性恶论”中经典的举例,说婴儿会懵懂地霸占母亲的乳房,倘若孪生的兄弟姐妹来抢,本能会推搡抢夺,这可以说是遵循第一性的原则;“性善论”中的举例,则说人皆有“孺慕”之心,看到母亲就心生恭敬和爱恋,这可以说是遵循第二性的原则。第一性虽然是先于第二性出现,但在同时拥有的情况下,是不分前后、优劣、高低的。即便是动物,为了个体存续,也可能杀害同伴甚至幼崽;同样是为了种群延续,也会激发情绪从而为了保护幼崽对抗天敌,甚至牺牲自己。所以,并非遵循第一性、第二性的本能,就说人是“性恶”高于或先于“性善”的。
然而,人性中除了动物性的本能,还有神性的“我识”,并由此产生了“信念”,这就给本性带来了更多的变化。在第二十五章《信念》一问中我们曾经讨论,“我识”是“生而自私”的,自私是天赋的信念。那么,“自私”是善还是恶呢?
从普遍的理解上,自私就是利己,无私就是利他,两者无非是关注点在“私”还是“利”上的不同。那我们说天赋自私,就是天赋“利己”,就是“性本恶”,这是合理的吗?
天赋自私,是以“我识”为界,认识自我、环境、群体等等。但“我识”在哲学上,不仅仅是个体的我的“识”的概念,还是抽象的共性的“我识”的概念。“我识”本身不是“个性”的,是“共性”的。这就是说,“我识”不仅仅是为个体的我,还是为共性的“我”的。当它是共性的“我”时,其神性思考的边界,也是为了“我”的。而为了神性“我”的延续,不能依赖个体的我的永续,就得需要共性的“我”的延续。于是,神性“我识”因为自私的天赋信念,在个体上的投影,就是恶的;而在群体、共性上的投影,就是善的。
也就是说,我识天赋“自私”的信念,既是“恶”的信念的本性,又是“善”的信念的本性;既导向“恶”行,又导向“善”行。在本文的哲学概念里,“自私”并非是“恶”的。
那么,“我识”在何时是个性的自我的,何时是共性、抽象的“我”呢?“无私”又在何时造就“善”,何时造就“恶”呢?
我们下一问继续讨论。
【编者按】这一章节作者带领我们进行了一场关于善恶本质的哲学溯源。作者从最基础的概念定义入手,将“善恶”严格锚定于“利他”与“害他”的群体互动之中,进而清晰区分了行为与信念两个层面,如同为混沌的道德感铺设了理性的坐标轴。这一章的核心洞见在于,作者并未急于给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而是将东西方哲学史上关于“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千年争辩,巧妙地编织进其独创的“人性四性”(尤其是“动物性”的本能与“神性”的“我识”)分析框架之中。我们看到,孟子的“恻隐之心”与荀子的“生而好利”,在作者的笔下并非对立,而是人性不同面向(第一性的个体存续与第二性的群体存续)的自然流露。更引人深思的是,作者对“自私”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了颠覆性的重构——“我识”天赋的自私,因其“共性”的维度,竟同时成为善与恶的共同源头。此问如同一座精心搭建的思辨桥梁,一端连接着人类本能的古老地基,一端指向“我识”如何抉择的现代性深渊。它悬置了非此即彼的粗暴判断,转而邀请读者一同审视:那个既是个体又是共相的“我”,如何在具体情境中,将看似“自私”的信念,锻造成“至善”的利他,或扭曲为“极恶”的害他。答案,将在对行为动机更幽微的探寻中徐徐展开。推荐阅读。编辑:冬青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