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问 信念
截止到现在,我关于哲学问题的讨论,都尽量的聚焦在“自我观”的范畴以内,对于“社会观”和“世界观”的问题,打算留待后面的篇幅展开。这是因为“我识”首先是自我的,对于群体的和客观世界的,只能是通过观察和分析,从根本上说,无法证对证错,甚至无法确定,所谓群体和世界,是否只是我想象出来的“信念”而已。
但随着对“自我”剖析的深入,有些概念和观点,渐渐要突破“自我”的界了,我们且行且看。
上一问说的是“自私”,我们经常把“自私”和“无私”作为一组反义词。纯粹无私的哲学概念,是说毫无自我的、完全以别人为前提的。——即,只为他人方便一分,我能自愿献出全部,乃至生命。即便在哲学层面,这种纯粹的无私也不可能存在。“我识”甚至不能肯定有“他人”,又怎么可能纯粹出于为他人而付出呢。如果是权衡之下的有限的“无私”或者是“利他”的精神,即便是有,也属于“社会观”的范畴,我们放在后面的篇幅再展开。
回到“信念”的问题上,以上这一段对于“自私”和“无私”的文字,既是对自我观和社会观界限上一些概念的阐述,也是我因此而生的“看法”。而无论“概念”、“念头”、“看法”、“认识、”“观点”、“观念”之类,都属于我精神世界中的“信念”。
人的动物性,让人像动物一样,按需求和情绪行动,按本能适应环境。自“我识”萌发开始,思考中的想象力先抽象客观世界,开始有了概念,进而根据“因果”和“对错”,通过行动的印证,形成了投影于精神世界的“认识”、“看法”。经过一段时间积累沉淀,反复尝试,以及与其他同类的交流,“我”越来越相信这些认识和看法,这便成了“信念”。其中群体都能达成共识的部分,也可以称为“知识”,那是社会观的范畴,我们以后再说。
“信念”的关键在于“信”,而并非“念”。
“念”是素材,是那些被想象力抽象出来的概念,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它们先从观察和总结客观世界而来,然后从观察群体其他成员而来,最后在“自我”这里达到纯粹的抽象,完成精神世界的构建。“念”从少到多、从简到繁、从低到高,通过群体的、社会化的沟通和交流,呈现越来越复杂的情况。
“信”则是对素材的笃定,无论是初级的小念头,还是高级复杂的科学,都需要“信”才能发挥作用。人用石头砸碎核桃吃,起初是本能对食物的需求,用行为验证了“石头可以敲开核桃”,以及“核桃外壳里有食物”的因果和对错。当“我识”初立,人会认为用石头能砸开核桃,核桃碎了之后有食物,他再如此做,就是基于“信”这个“念头”、“印象”、“记忆、”“经验”等等:和动物虽相似,但是在“界”外。动物是基于需求和情绪的本能重复,或者是对记忆的模仿,而不存在“信”。
在“用石头砸核桃吃”这个念头得到笃定之后,人会继续用想象力积累念头,比如可以用木头砸核桃、可以用石头砸松子、可以用趁手的石头、可以找多一些核桃、可以喊别人一起来砸核桃等等。在此基础上,经过验证,又得到新的“信念”。
逐渐的,信念可以抽象存在,不依附在石头和核桃的客观物上了。比如,老人会告诉孩子,用石头可以砸核桃吃。这在孩子可以是念头,他可能验证了之后再“信”,也可能不经过验证就“信”,因为老人曾经说过很多念头,事实上都经过验证是对的了。
又或者,信念之间相互交锋、融合、组合,让人得到新的、抽象的信念。比如“用石头砸可食用的坚果,都可以得到食物”,或者“用硬物敲击坚果,可以得到食物”,又或者“石头比坚果硬,任何物体都有硬度,锤子硬度比石头大,所以锤子也可以敲碎坚果”等等之类。信念交织信念,信念衍生信念,在旧信念未被证错之前,人会笃定它,并按照它行动。
再或者,客观物也没了,剩下的是纯抽象的概念和念头,人们仍然会信。比如力学原理,植物学原理,营养学原理之类,这些始于“石头砸核桃”,但又复杂了无数倍。
当猩猩看到人类砸核桃,也会模仿,但那是本能的对记忆、经验的复刻,受需求和情绪引导,而并非基于“信”的。当它发现石头砸碎核桃,也得不到食物(空的),或者砸不碎核桃(铁核桃),它会迅速地失去兴趣,不再模仿这个行为。哪怕重新给它真核桃,它又得重新对核桃建立需求和情绪了。
随着人类“念”的逐渐增多和复杂,以及我们越来越多的“白日梦”的时间,现今指导我们行为和主导我们思考的,绝大多数都是纯精神的“信念”了。我们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文化、相信情感、相信道德、相信科学、相信宗教,相信“在真空中物体要么静止,要么匀速直线运动”——即便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未去过太空。
用“信念”概念回望我们一路的讨论,我们发现那些诸如“欲望”、“情感”、“本能”、“自私”等等这些念头,只有“信”了才是“信念”。而且不同的人,对欲望、情感、本能、自私的理解也不一样,信念便也不一样。这些信念在哲学上的集合,就是“哲学观”、“三观”,是指导人长期行为的。
信念是思考的产物,是“计算力”和“想象力”作用后的结果。
之所以在这里讨论“信念”,是因为自它产生了之后,它开始替代本能,引导人们的行为,甚至开始违背本能。
动物遵循生命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原则,并且适应环境的大概率渐变、小概率突变。所以动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符合本能的。其表现就是动物不会自杀,也不会在个体受到危害的时候有目的的牺牲群体。曾经有说“旅鼠”和某些鲸类,会因为种群太庞大而集体“自杀”。这些说法在后来被证明不足信,即便没有证据,我们也很难相信,旅鼠是为了死而死。它们会因为需求和情绪,做出下海的“行为”,但一定不是为了死的。
经过训练的狗,会因为主人不在,拒绝进食而死。那是因为“情绪”让它拒绝了“需求”,它拒绝“进食”,但不“懂得”不进食就会死亡的后果。死亡只是副产品,而情绪是它的本能。情绪是大概率使得动物适应环境的,小概率虽然伤害到个体乃至群体,但也是结果违背第一性,并非“目的”就违背。
母兽因保护幼崽而死,其行为也是遵循本能的需求和情绪,同样是——结果是死亡,但目的不是死亡。
对于第二性,同样如此,没有哪个物种,是自我阉割的。哪怕有些时候,会造成自我阉割的结果,但目的不是。雄性螳螂和蜘蛛,据说会为了繁衍自我“献祭”,被雌性吃掉,但它们仍然是被需求和情绪引导的,它们的目的是繁衍,并非死亡。倘若有一线希望能逃跑,它们是不会拒绝的。还记得阿西莫夫故事里那个绕圈圈的智能采矿机器人吗?螳螂和蜘蛛的问题是,不知道围绕多大的圈子,能保护好自己,它们是智能不足,而并非明知送死而去送死。
但拥有“信念”的“我识”就不一样了,人是唯一可以做出违背第一性、第二性本能的生命。我们会违背需求、情绪的本能原则,根据我们所“信”的“念”,比如欲望、比如情感,抑或为了克制欲望、抛弃情感这些“念”。又或者“信”非欲望和非情感的理性,单纯的为了死而死,为了不繁衍而不繁衍。
自杀的人,明知道死而死,他的目的就是死;绝育的人,明知道不能繁衍而绝育,他的目的就是绝育。造成这种情况的,并非“思考”,并非“计算力”,并非“想象力”。也并非欲望、情感、理性这样的“念头”,而是我们对某些念头的“信”。
人类的“我识”,来自于突变和演化,它符合了生命第一性、第二性的原则,因带有计算力和想象力的神性思考,增加了适应环境的能力。这种适应,因为环境的渐变,而使得它超前了许多,以至于因此带来的副产品,还没被第一性、第二性的本能淘汰掉。
这一问的最后,我们讨论一个观念:动物因为遵循本能,所以行为逃不开需求和情绪,其目的非常清晰。因为目的清晰,其结果是遵守第一性、第二性结果的,就是大概率的、几乎可预测的。但人因为有“信念”,所以其目的就可能违反本能,结果更是因此五花八门,不可预测。只是这不包含一个原始“信念”,就是上一问讨论的“自私”。“我识”有个独特的特性,就是以“自我”为界,所以“我”这个“念”一旦建立,必然是“信”“我”的,所以“自私”天然是“信念”。由“我”认识,由“我”概念,由“我”印证,由“我”行动,“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倘若真有电影《阿凡达》那样的星球,生命是共生体,不分“你”、“我”、“他”,只有“共识”。那么“自私”这个天赋的“信念”就不存在了。
“自私”就像第一性、第二性本能烙印在“我识”神性中的补丁,使得人们仍然尽量向适应环境的方向靠近,但最终会走向哪里,就不得而知了。
【编者按】这一章节作者以“信念”为刃,剖开人类行为的精神根基——那些我们笃信不疑的“念”,如何超越本能,甚至违背生命最基本的生存与繁衍原则。当动物依循本能觅食避害,人类却能为“信念”赴死或绝育;当“自私”如烙印般刻在“我识”之中,我们却在它的牵引下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这是一场关于“信”何以成为人类神性与困境根源的思辨,在理性与感性的交汇处,追问着我们行动深处的灯塔与枷锁。推荐阅读。编辑:冬青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