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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横着走”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八年 第十章天下第一考

作者: 张志鹏 点击:1369 发表:2021-01-04 10:31:50 闪星:18


1、初衷


  大概2000年前后,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出台一项政策:处级以上干部,年龄50岁以上,自己申请,组织批准,可以离职休息,待遇不变。此时,兰钢已被酒钢兼并,属酒钢管理。借此机会,我提出申请,离职休息了。

  离休的初衷并不是去当什么律师,可以说,那时根本想都没往这方面想过。之所以要求退下来,目标是某人防工程设计院。这家设计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院长是个熟人。院长要求我退下来,到他那里去。他说:“老张,你来我这里吧,我们这里都是工程师,都是知识分子,需要管理人员。我们即将改制,届时你来当总经理,我来做董事长。我们调不来你,你只有赶快退休后过来”。我在人防工程设计院待了一年左右,改制迟迟搞不下来,我没有什么职务,也没有什么具体工作,仍是闲人一个。时间长了,渐渐生厌。正在此时,杨学荣同志找我来了。杨曾在兰州钢厂担任过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同我一样,也曾在二级分厂担任过工会主席,所以我们很熟。他与我同年从兰州钢厂离休,我从武装部长岗位离休,他从机关党委书记岗位离休。离休后他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后来又办了一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仍由他负责。他要求我到他的律师所去。我说我没有律师证,去了没法工作。他说,你来吧,证的事由我负责,我给你办一个。后来知道,他所说的“办一个”,指的是办一个法律工作者证。在当时那个年代,法律工作者证是可以通过省司法厅办理的。他见我还在犹豫,就说,要不你先过来,在我那里待几天,看看情况再说,怎么样?我答应了。没有想到,这一去就“出不来”了,没有想到,这一“答应”,竟然又一次改变了我的人生。

  这里需要多说几句,即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关系。可以说,法律工作者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当年是为了弥补律师数量的不足,以便于给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法律工作者只能提供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服务,做这方面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业务,不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他们在法律服务层面受到一定限制。拿业内人士的话说,法律工作者是“技术员”,律师是“工程师”,可见其区别。法律工作者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最终也必然会随着这个时代的发展而终结他的使命。

  2002年,我遵从杨的“召唤”,先是到他的甘肃雪云律师事务所,后又到他的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法律服务所,开始了我的法律工作征程。可见,我最终能够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由一个偶然因素决定的,是“命运之神”的安排。它虽然不是我刻意追求的结果,但一经接触,我就喜欢上它了。可以说,杨学荣同志是我从事律师职业的“引路人”,没有他的“召唤”,我不可能进入这个行业。至今我依然感念于他,可惜他前几年因病去世,先我向毛主席“报到”去了。


2、初探“法路”


  杨学荣同志在一家招待所租了一间房屋,开办了他的东岗法律服务所,由我在那里替他“坐镇”,给他看“家”。所里有7-8名法律工作者。我主要负责管理办公室事务,管理公章,开具函件,接待来访群众,也办了几个民事案件。没事时,就坐在那里看书,学习法律知识。

  到了2004年,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和初步办案经验积累,我决定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说司法考试是“天下第一考”,难度很大,我还是决定要试一试。结果可想而知,这一年我“大败而归”:好多题还未来得及做,时间就到了。好在我早有思想准备,第一次参加考试,只不过是想“探探路”而已,看看考试的题目是如何设置的,有什么要求,适应一下考场氛围罢了。我不可能“一蹴而就”。

  第一次参考,我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谁也没有告诉。但是一场考试下来,人人都知道了,劝告和讽刺挖苦也跟着来了。杨发生是所里的法律工作者,年龄比我还大。他原为6413厂党委书记,也是退休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他在部队服役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取得法律工作者资质。他对我说:“老张,司法考试可不是闹着玩的,好多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的专业人员都考不过去,好多法学院的老师、教授都考不过去,你都50多岁了,又刚进来,你能考过去吗?”王维中是所里的法律工作者,40多岁了。他说:“我从不到30岁就开始参加司考,年年参加,至今已考了十几年,还未通过。每年准备考试不知下了多少功夫,每年都要到北京参加名师举办的考前培训班,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你刚进来,就想考过,太不现实了”。所里还有一些年轻的法律工作者,更是拿讥笑的眼光看着我。他们都不相信我这个初“入道”的“老头子”,能“踹开”司法考试的巍峨之门。我被逼上了“梁山”,“面子”抹不下来。撂下一句话:“老子今年再准备一年,明年再考一次,考过了就干,考不过就滚蛋,再不做这一行了!”本来我的心思就是想在退休之后,找点什么合适的事儿做做,发挥点儿“余热”罢了,本来就心存“玩玩而已”想法,考过了有所得,考不过也无所失。心态自然平衡,没有过分考虑得失。不过,按照我个人的秉性,不干则已,干则就要干好。就是玩儿,也要玩出点“名堂”。我还要再“玩一玩”。


3、再叩“法门” 


  第一次参考之后,我又扎扎实实地准备了一年。这年春节一过,就全力投入备考。我不想作“技术员”,要当“工程师”。整天坐在办公室看书,应付一些日常事务,也不再承办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现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司法部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相关考试实施办法设立的法律职业证书考试。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顾问等人员必须通过这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国家相关部门公布,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方可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岗位工作。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题量大,信息多,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在10%左右。

  当年仅国家相关部门编制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就有16开纸3大本,每本都在700页左右,即使通读一遍,也要近一年时间。

  我在第一次参考时,对该书已通读一遍。第二次参考,又通读了一遍。要是论读法条,靠“死记硬背”我可不行,要是看书,论到理解能力,我还差强人意。对看书有兴趣,有些内容感觉就像看小说一样,如看到国际私法的“准正”等概念和规定,看着看着会笑出声来。老婆看了,就问怎么回事?我解释给她听,她也笑了。晚上她看电视我看书,她看她的,我看我的,我不受干扰。看书累了,我也可以看会儿电视,换换脑子。

  紧看慢看,粗粗将辅导用书看了一遍,接着开始做题。不要说,做题是加深理解的有效方法。为此,我从书店买来近几年司法考试的试题,认真研究,一一试解,然后再对照标准答案。我做了大量的民商法、行政法和刑法等方面的试题。

  开考前三个月,是冲刺阶段,必须全力以赴。我在家附近一家招待所租了一间屋子,过起了“与世隔绝”的日子。除了吃饭回家之外,整天“泡”在这间屋子里。原计划要租三个月,实际最后只租了一个半月:因为法律服务所有事,经常打来电话,不得不回去。

  2005年,我第二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考场设在兰州一家中学,校园干净明亮,环境优美,顾不上欣赏。有了第一次参考的经验,心态比较放松。我将手表放在案头,看着手表,掌握时间。对一时吃不准的考题,做个记号,暂且放下,先做会做的部分,待考题全部做完后,有时间回头再做。考试进行了两天,分四大块内容,十分紧张。“赶考”完毕,自我感觉还可以,但内心仍忐忑不安,只有等候,等候成绩公布。

  到了年底,成绩公布了,等候的结果出来了。上网一查,我通过了考试,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之内。这一年,全国报考人数为24.4万人,有35000多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超过了14%,为近年来之最,比之2002年的7%通过率,算是高多了。我有幸在通过考试的35000人之列,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律师了。

  补充一点:那年在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同时,我还报考了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但是并未考过,只差了3分。所以这年我先后参加了两个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难度大的司法考试过了,难度小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反而没有过。究其原因,是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在其中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拉了分。好在这个考试设置四项门类,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第二年我只需补考一门即企业管理部分即可。第二年我又考了一次,也考过了,取得了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举办的考试,通过考试,可以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同时即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这个考试,后来被取消。


4、司考办主任手上的资格证


  到了领取资格证的时候,我按通知来到兰州市司法局。但是被告知:你的证不在我们这里,在省司法厅,你到那里去领吧。我心里一惊:会有什么意外之事吗?为什么其他人全都在市局领,而只有我一人要到省厅去领呢?市局的人答复是:我们不知道,我们接到的通知是让你到省厅去领。

  来到省司法厅,接待我的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主任张兰生。张主任手里拿着那份资格证,反复观看,开始谈话。

  “你是怎么考上律师的?”

  这句问话我不知怎样回答。

  “我问的是你是怎么学习的,参加过什么考前培训?”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就是自己看看书,自己学习的呀。没有参加过什么培训班。”那时参加考前培训,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风潮。为了考试,许多人年年上北京参加由中国最著名的法学专家举办的讲座,为此也花了很多钱。他这么问,也是有道理的。

  “你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就考上了吗?”他有点不大相信。

  “是的,我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是全靠自学通过考试的。”

  “我看了你的履历,你当过兵,后来又到工厂,即使现在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可以说没有什么法律方面工作的资历,又这么大的年龄了,能考上真不容易。”他开始向我表示祝贺。

  我悬着的心放下来了。来前准备了1000元钱,装在一个信封里。我把这个信封拿出来,对他说:我考过了,心里高兴,希望你能分享。这里有一点钱,不多,请你和你的同事喝个茶吧。他并没有收钱。原来他把我的资格证扣在省厅,主要是为了见见我,看看我这个人,问问我是怎么学习的,怎么备考的。我虽然考过了,但是并没有多少经验可谈,不过只知道傻学罢了。很多考生比我做得更好。

  手里拿着这份沉甸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资格证书》,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上面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鲜红的大印,有时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的签名。我的人生即将迎来新的一页,此时的心情,既感到兴奋,也有点儿莫名的惆怅。这仅仅是又一个开始罢了,我人生的历程,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呢。

  不要说张主任对我通过司法考试有点好奇,就是社会上一些人,也不愿相信。后来我认识一位朋友,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因我曾经给他所在的公司出具过一份颇具份量的法律意见书,处理过相关法律事务而相识、相熟。这位老总经常在晚上约我喝酒打牌,他老婆一打来电话,就说:我和张律师在一起,用我作他的“挡箭牌”。他老婆在政府一个部门任职,大小也是一位领导,见多识广。他曾经跟他老婆说,张律师很厉害呀,50多岁考上了律师。他老婆对他说,50多岁还能考上律师?不可能,肯定是假的,你要当心,不要上当受骗。哈哈,我听了以后大笑。

  有一次我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顺便去看望时任该院政治部主任的杨丽萍女士,我们以前熟悉,有一定交往。她对我说:“老张呀,几年不见,你怎么又成律师了?你没有做过专门法律工作,你这是在横着走呀”。“横着走”?这不是螃蟹吗?螃蟹就螃蟹吧,能横着走也是一种本事。不过,螃蟹只能横着走,我终究还是人,不光能“横着走”,更能前进和后退,比之螃蟹,还多了一些技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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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在提前离职休息后,探“法路”、叩“法门”,天命之龄勇拿“天下第一考”,“命运之神”又一次改变了人生,军人的坚定意志又一次得以体现。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八年,绽放最美夕阳红。推荐阅读。编辑:沙海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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