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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论周国平《我的心灵自传》4-①②

作者: 永安之子 点击:710 发表:2021-11-15 10:32:20 闪星:4

十评论周国平《我的心灵自传》4-①②

4评“我判决自己诚实” ①②

  书的序言以《我判决自己诚实》为标题。这个标题看起来意在表明要求自己诚实,其实他写的是自己具有“根本的诚实”。他是这样写的:

  “这本书可以称作一个终有一死的人的心灵自传。夏多布里昂把他的自传取名为《墓中回忆录》,对此我十分理解。一个人预先置身于墓中,从死出发来回顾自己的一生,他就会具备一种根本的诚实”。〔1〕作者没有给诚实下一个定义。但是,他接着写的是,“一定要说真话,决不说假话”,“甚至不羞于说出般人眼中的隐私”。〔2〕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第一,究竟什么是诚实?第二,这本自传真的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做到了说真话,不说假话了吗?

  先来讨论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诚实?

  一般认为诚实即坚守客观、真实原则,反映客观事实,说真话,不说假话。

  需要注意的是,诚实属于道德范畴。一般说来,判断某人诚实是与认定其人格的真、善、美相联系的。丑陋人格者有时也会出于某种需要而说出一定程度的真话。人们不会因此而认定他是诚实者。我们显然不能仅以罪犯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就说他是一个诚实的人。所以,不可以简单地把诚实和说真话等同起来。

  在自传的写作中,一个自私、贪婪、有意抬高自己,有意诋毁别人的作者,不管他对自己的自私、贪婪、诋毁别人的心理和行为过程做了多么真实、具体的交代和记述,不管他怎样“不羞于说出了一般人眼中的隐私”,都无法改变他自私、贪婪、损人利己的人格,他都谈不上是一个诚实的人。当然,忏悔者的自省、自责、自悟、自重则另当别论。

  读者看到,摆在人们面前这本自传,虽然一定程度地写出了作者的某些隐秘的自私和丑陋心理和行为,但却看不到自省、自责、自悟,看不到自悔态度。相反,书里到处可见的却是借所谓说真话来混淆是非、颠倒美丑;借所谓说真话抬高自己,诋毁别人;借所谓说真话宣扬自我中心和个人至上,把个人的欲望凌驾于他人的权益之上,把个人好恶和个人需要凌驾于组织纪律和全局利益之上的断语和辩解。

  人们从这本自传中看到的所谓“真话”主要是以下几种:

  ①诋毁性“真话”

  “北大不是做学问的地方”;

  “我在这里一直受着压制”;〔3〕“敏子作为人质留在这里了”;〔4〕“看来,中国学术界的奇怪规则是,在评估你的学术能力时,你的文字表达能力是作为负数加入计算的。凡是表达生动的文字,不管所表达的内容是什么,都不能算作成果。”〔5〕

  在这本自传里,像这样的“真话”数不胜数。本文以上所分析的七个鄙夷——鄙夷北大和北大哲学系,鄙夷老师,鄙夷同学,鄙夷广西资源县,鄙夷朋友,鄙夷《广西日报》,鄙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同事,每一个鄙夷都充满了那样的“真话”。它的特点是带有尖锐的两面性——它是主体真实心理的表达,同时又是对客体的歪曲反映;它在抬高、美化主体的同时又丑化、贬损、诋毁了客体。

  ②有选择地遗忘性“真话”

  一位老同学在给我的信里写了下面一段文字:

  我很荣幸,能入他自传的“法眼”。他在自传中两次出现“两个同学”,其中一个便是本人。1968年9月10日,我们离京去洞庭湖军垦农场。周在自传中写道:“我们登上列车,两个同学隔着车窗向前来送行的一群大中学生慷慨陈词,我在一旁无言静听。”以“无言静听”对“慷慨陈词”,高雅与粗俗、理性与盲从、深沉与肤浅,可收立见之功。不得不佩服周同学的这种对比修辞功法。为烘托“慷慨陈词”与“无言静听”的对比效应,还牵来“一群大中学生”当作群众演员。“一群大中学生”是多少人?在自传的“婚爱风波”一节中有明确交代:只是“三个中学生”。其中之一就是周同学的第一任夫人“敏子”。为何要把“三个中学生”说成是“一群大中学生”?除了烘托还是烘托。

  那晚,在即将上车前,发生一桩惊心小插曲:列车正在进站,周同学在与“两个同学”和“三个中学生”聊天时,不慎将自己的钢笔(或是别的物件)掉到月台下了,当他不知所措之间,“三个中学生”中的一个敏捷地跳下月台捡起,又纵身跃上月台,交还给他。在场的我们和中学生们,包括当事者周同学在内,都无不夸赞她的机智敏捷和胆大勇为。从《我的心灵自传》可知,周同学的记忆力了得,总不至于忘了这一幕吧!但他却玩了个“甄士隐”(真事隐),只字不提。这便是选择性遗忘。

  “选择性遗忘”更重要、更典型地表现在作者对策划和实施前妻的调动和离婚两件事的记述上。

  这两件事也可以说是一件事即离婚。妻子调动其实是实现其事先设定和追求的理想的离婚的手段。

  所谓理想的离婚指的是,周国平与前妻的婚姻史以及他当时的名声,决定了他所追求的不可能是两个人办理离婚手续、分开生活那样一种普通的离婚。他需要实现的是,既要离婚,又要抬高和美化自己,这样一种离婚。

  书里有许多有关周国平婚前追求敏子,婚后在广西山区资源县夫妻相濡以沫的详细记载。例如:

  “每当我生病或遭遇困难的时,敏子都表现出色,她的确是一个有献身精神可以共患难的伴侣。”〔6〕“其实她是一个好妻子,非常细心,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我”〔7〕“资江在农械厂边上流过,那里有一座大坝,我经常在坝的上游游泳,每一次敏子都在近旁洗衣,用这种方式陪伴我。” 〔8〕“她充分表现出了她是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一心扑在丈夫身上……她愉快地为我做各种事情。”〔9〕“有一回我在党校正逢我的生日,她揣着两只鸡蛋步行两个多小时,前来向我祝贺。”〔10〕

  这些记载决定了在离婚一事上周国平必然十分心虚,决定了他不能不有可能成为人们眼中的陈世美的预感和忧虑。他需要考虑如何避免离婚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

  另一方面,离婚前出版了《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的周国平已经一举成名。在事业的良好发展势头面前,他需要尽量保住名声,需要尽量保持一个有良心学者的形象,需要避免离婚带来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说,最好不离婚。但是,已经得到了新的更能满足需要的对象,开始了“迟到的初恋”〔11〕的他,哪肯把吃进嘴里的美食吐出去!

  “迟到的初恋”这个小标题,短短五个字等于公开声明:从1973年开始的对敏子的追求和将近十年的婚姻都无爱可言。虽然他也写过敏子“的确是一个有献身精神可以共患难的伴侣”,写过“她是一个好妻子,非常细心,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但是,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往事在周氏恋爱字典里都是“0”。现在新的更能满足需要的对象使他“积压的爱欲如火山般爆发”〔12〕。在这样的对象面前,“第一次真正尝到恋爱的滋味。洪水滔天,我除了接受灭顶之灾——或灭顶之极乐——外,别无选择”!〔13〕“洪水滔天”四个字说明,他不是不知道,这样做是理亏的,不得人心的,是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的。但是,他下定决心,做了最坏的打算。事实却是“仅受了批评”〔14〕这使他越发得意忘形,将“开头几年不打算结婚,只做情人”,〔15〕改为加紧策划离婚。

  在周国平的步步紧逼下,失去青春的善良又无助的敏子欲哭无泪,走投无路。她求助于我们的老同学,希望帮忙挽留这段在广西山区小县延续了八年的婚姻。两位老同学出面,在北京,专为此事找周国平谈了整整一个晚上。然而,已经在“初恋”中真正尝到二十多岁对象所给予的“恋爱的滋味”的四十多岁的周国平,态度坚决,谈话无果而终。

  为了既合法离婚,又避免身负恶名,作者煞费苦心地写下了博得许多不明就里者同情的一段话:

  离婚“这是无情的一步,但我不能无情到把她扔在山沟里,只要她走不出资源,我就不离婚。她于1987年调到北京,安定下来后,我们办了离婚手续”〔16〕。

  这段话需要仔细分析。

  “这是无情的一步”——作者承认做了无情的负心事。

  但是,他强调的是自己是一个讲良心、有情有义的人。怎样证明呢?第一,“我”承诺,不把她扔要山沟里;第二,我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承认负心,只写7个字符,证明有“良心”,写了57个字符。后者等于前者的8倍。这说明什么?答曰,他深知无情的那一步必然严重影响和破坏自己的名声和形象,他需要尽可能地淡化其影响和修补其破坏。

  在不明就里者看来,他的证明确实比较有力,因为他的承诺讲了硬话:“她走不出资源,我就不离婚”。而且他确实兑现了把敏子调进北京的诺言。

  人们有所不知的是,所谓“硬话”,对别人来说才是“硬话”。而他却早已成竹在胸了。

  众所周知,调进北京决非易事。申请调动实际上是申请照顾,而照顾是需要看条件的。我们的老同学中有一位同样于1968年分配来广西工作,后来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的同学。这位同学1982毕业后分配在中央重要部门工作,两年后晋升为正处级研究员。但是,他的妻子、孩子和敏子一样,还留在广西,进不了北京,两地分居问题难以解决。北京市某单位承诺帮他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前提条件是本人调到该单位工作。为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这位同学只好同意。此事说明调进北京之难,不是一般的难,而是非常难。

  读者从书里看到,两相对比,周国平的条件显然差很多:

  第一, 他学习期间已因婚外恋受到批评。自传里有这样一段话:“因为偶然的原因,我们的事被双方单位知道了,好在那时我已毕业并留在哲学所,仅受了批评,而她却付出了代价,毕业时分配工作甚不如意”;〔17〕

  第二,他只是一个刚转正不久的助理研究员,而且单位讨论其转正问题时,还有人坚决反对给其转正这样的情况;

  第三,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申请调妻子进北京的目的非常奇怪:别人无不是为团聚而申请调动,惟有他,真实目的不是为团聚,恰恰相反——为了离婚而申请将实际上已被抛弃的“妻子”调进北京!

  凭谁说,上述条件,尤其是第三个条件,决定了周国平的申请不仅没有优势,甚至没有理由,没有获准的可能。实际情况却完全出乎人们的预料之外:调人进京,这点事对周国平来说,却是小菜一碟。“她于1987年调到北京”。就那么轻轻一句话,总共11个字符,就交代了。

  申请妻子调动是需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需要向组织陈述理由的。周国平申请调敏子进北京,显然应该属于请求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申请。

  试问,周国平的申请书是怎样写的?他讲了真话了吗?他的申请书口心如一吗?

  他写的是,为解决两地分居问题,请求组织给予照顾,调妻子到北京来团聚吗?

  还是写,为了解决离婚问题,请求组织给予照顾,调妻子到北京来,以便周国平能够“体面地”、“有良心地”离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那么,敏子调到北京后,圆满实现夫妻团聚,也就没有离婚这档事了。事实却是“她于1987年调到北京,安定下来后,我们办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是后一种写法,那就等于所在单位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协助周国平实现他所需要的“理想离婚”。此前已因婚外恋对周国平做了严肃批评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会干这种没原则的蠢事吗?

  总之,有选择地遗忘性真话指的是,有目的地选取需要的内容,又有目的地回避、抛弃不需要的内容的话。

  “小菜一碟”是有原因的。那个原因不可言说。这便是一位老同学所说的“真事隐”。

  由此可知,所谓“根本的诚实”,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注释: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周国平著:《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7页、第7页、第192页、第193页、第243页、第173页、第173页、第175页、第174页、第175页、第207页、第208页、第209页、第209、第209页、第210页、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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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的心灵自传》序言以《我判决自己诚实》为标题,这个标题看起来意在表明要求自己诚实,其实他写的是自己具有“根本的诚实”。在自传的写作中,一个自私、贪婪、有意抬高自己,有意诋毁别人的作者有何资格谈自己是一个诚实的人?人们从这本自传中看到的所谓“真话”主要是以下几种:①诋毁性“真话”,②有选择地遗忘性“真话”。“选择性遗忘”更重要、更典型地表现在作者对策划和实施前妻的调动和离婚两件事的记述上。周国平能够“体面地”、“有良心地”离婚,由此可知,所谓“根本的诚实”,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推荐阅读。编辑:李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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