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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为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正名1

作者: 永安之子 点击:644 发表:2021-10-28 12:34:52 闪星:4

八为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正名——政策主张的又一次验证1

1此事的前前后后

  2013年3月17日,我的手机响起悠悠的铃声。接听时,传来一位陌生女士怯生生的声音:

  “请问您是莫老师吗?”

  “是的,我是莫旭麟。”

  “我是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我们单位有件事情,想请莫老师帮个忙。您能同我们见个面吗?”

  “……”

  “莫老师,请您放心。我不会破坏您的家庭的。我是受单位退休老人的委托同您联系的。”

  此前,我曾偶然听广西艺术研究院潘老师说过有关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退休老人的一些情况。只是一听而过,没放在心上。我已是70岁的人了,不会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现在听对方说是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颇感突然:怎么会找到我这里来呢!

  我对她说:

  “我从未同画报社打过交道,而且不认识画报社的任何人。我只是一个普通教师,帮不上你们什么忙。”

  “我们见个面可以吗?”

  “这又何必呢?人都不认识。我不想参与和自己无关的任何事情。见面就免了吧。”

  “我们请求您见我们一面。”

  “实在抱歉。”

  “不会给您增加太多麻烦的。请您务必见我们一面,听我们说一说。”

  “ ……”

  “我们知道莫老师是一位热心的人。请求您给我们一个见面的机会,好吗?”

  她的态度是诚恳的,语言是真切的。面对这样再三再四地恳求,我感到很为难。我不是一个爱打听别人的新闻的人。见面,确实没有什么必要。可是,人家那么再三再四地恳求,要是这样僵硬地拒绝,又似于情不忍。思来想去,最后,只好答应她:次日,在金花茶公园北门见面。

  从我家步行到金花茶公园北门,用不了十分钟。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第二天下午三点钟,我特意带着妻子和外孙女儿,一起朝约定地点走去。远远看见,金花茶公园北门前榕树下的石凳上,坐着二男一女三个人。走近一问,果然是画报社的。他们提前在这里等候我们。

  两位男的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那位女的正是昨天打电话的,大约五十多岁。女的自我介绍,姓高。两位男的都是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退休的老领导。其中,一位姓肖,是退休的老社长。另一位姓刘,是他们单位退休党委书记。

  话入正题后,肖社长是谈话的主角。他说话的内容大意是:

  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长期以来很困难。退休人员老无所医,老无所养。靠借钱发生活费,现已欠债两千万元。我们多年来上访、走访、信访,向GW院某某、某某某DW、ZF等上级机关和领导人申诉,均无效果,已经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走投无路的境地了。经广西大学的老师等多人推荐,恳请莫老师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们,等等。

  我一听,连连摆手说:“你们找错人了。我不是广西大学的。我只是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一名普通教师,哪有这个本事!”

  他们三人轮流说话。围绕着一个中心:画报社已经求告无门。到这里来,实因无路可走了。希望给予同情……

  不管他们怎么说,我都是一句话:我很同情,但力所不及。明知做不到的事,我不能随便答应。

  最后,肖社长说:“请莫老师看一看我们的资料,帮我们提提意见,总可以吧。”

  我第二次感到左右为难。最后,只好表示,可以看看资料,但千万不要寄于什么希望。

  肖社长交代高女士,把全部资料都交给我。

  次日,高女士把一大捆资料交给了我。这些资料包括:历年的申诉书;写给GW院、GW院某某的申诉信;写给连续三届某某某DW主要领导的申诉书;多次写给某某某DW和ZF有关部门的申诉书;写给主管部门的材料;某某某ZF有关部门的信访回复函件……其中,最新的资料有三份:2012年8月6日GX人社厅答复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退休人员信访的专函;2012年8月20日、2013年1月3日分别写给某某某DW主要领导的申诉书;另有一些介绍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历史沿革、人员概况以及主管部门某某日报社关于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80年代经济承包方案的批复、某某日报社领导答复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有关要求的谈话记录,等等。

  我用两天时间,仔细阅读了全部资料。脑子里留下以下突出的感觉:

  其一,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境况令人同情;

  其二,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据80年代经济承包的成功而将其单位性质定性为“自收自支单位”。这一单位定性,当时是画报社及其主管单位某某日报社和上级有关部门都正式同意的。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当年的单位定性能否成立,值得怀疑。我细看了2012年8月6日GX人社厅答复GX新闻图片画报社退休人员信访的专函,感觉人社厅的文件只是肯定画报社是“自收自支单位”,并未肯定它是“转制单位”,更未肯定画报社的退休人员是“转制后的退休人员”。可以看出,人社厅对画报社离退休人员的困难是有同情倾向的。但是,鉴于“自收自支单位”是过去的正式文件所认定的,人社厅找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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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肖扬、高丽英等提供

  其三,全部申诉材料在写作上有明显缺点。最大的缺点是诉求目标不准确——他们的申诉,全都直接要求解决退休金和医疗待遇问题。其实,退休金、医疗待遇问题的解决只是最后目标,当前,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单位的性质问题,即纠正所谓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是“自收自支单位”的单位定性问题。单位性质问题解决了,退休费等待遇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单位性质问题解决不了,一切都谈不上。可是,他们的申诉材料,只是反复地诉说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创办之初,如何得到某某等领导的支持和关怀;画报社干部职工的历史贡献;长期以来历届党委、政府领导以提字、视察等方式所表达的对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关心、鼓励;80年代末以来,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怎样越来越深地陷入困难境地而无人过问。一言以蔽之,他们的申诉,除了摆光荣历史,就是叫苦和恳求照顾。然而,对于关键问题,即1988年仅仅根据特殊条件下几年时间经济承包的成功,便轻率地改变单位性质这一关键问题,却无只字提及。他们从未对“自收自支单位”的不当单位定性问题做过片言只语的分析,从未提出纠正不当单位定性的要求。

  我在后来为他们的单位正名所写的《改革,不能割断历史,不是卸磨杀驴》一文中,也写了“不缺锦上添花,难求雪中送炭”的语句。其实这句话只反映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我着重论述的是更重要的另一个方面,即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不是“自收自支单位”。我认为,正是因为这一问题未能正确解决,才使得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及其主管部门某某日报社、某某宣传部一起陷入长达二十多年的困苦境地而无法自拔,正是这一问题未能正确解决才使得包括某某宣传部、某某厅等部门对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虽有同情倾向,却是爱莫能助。

  2012年8月6日某某人社厅答复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退休人员信访的专函,两次强调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家对如何解决自收自支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能违反国家政策去解决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在确定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前提下,决不能说某某党委和政府对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悲凉晚景的态度是冷漠待之。只能说是爱莫能助。

  我边阅读他们的资料边思考:如果改变一下申诉书的写作方法,画报社的问题,会不会还有转机?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是“自收自支单位”的单位定性,是在80年代经济承包实践的基础上做出的,是以主管部门认定的承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二十多年来,从未有人说过这个“自收自支单位”定性不当。现在要把它纠正过来,谈何容易!

  有朋友劝我:这些人在80年代的承包中捞了大钱,那时他们恨不得赶快丢掉这个破饭碗,放手去捞钱。当他们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的时候,又到处去哭,到处去叫!你何苦为这种人劳神费心?别理它!

  我冷静思考了朋友的劝阻,认为,朋友所言有一定道理。但是深入一步思考,又觉得仅仅根据80年代特殊条件下几年承包的成功,便把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认定为自收自支单位,这种做法确实是太简单太轻率了。制定和执行政策,不能以错治错。我们显然不能从感情出发,冷漠地对待那些曾经在承包中捞了一把,而在后来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并陷入困境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国家政策,转制和未转制是有确定界限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转制。80年代承包成功者,不一定符合转制的条件。80年代的承包协议不一定能够作为认定转制的凭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去实事求是地分析,80年代承包成功的各种具体情况和具体条件,如果确实符合转制条件,那就应该明确肯定这个单位是已转制单位,明确肯定这个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属于转制后退休人员。如果不符合转制条件,则应该明确肯定虽有承包协议,但是,这个单位并非已转制单位,其退休人员亦非转制后的退休人员。

  经过这样的思考,我觉得自己可以试一试。好在我并没有对他们作过什么承诺。试一试,如果成功了,那就不仅是为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及其主管部门某某日报社解决了这一长达二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而且也是为党委和政府做了一件排忧解难的好事,为政府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新的参考,亦是为我们的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如果不成功,也不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最多只能说明我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达不到我的理想目标。好在我事前已经多次声明,我没有那个能力。况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们会理解:这件事的成败,显然不是作为“谋事者”的我单方面所能决定的。

  于是,我开始认真对待这件事情。为了做到言必有据,言必严谨、稳妥,我像写作学术论文那样,努力查找有关文件,寻找和选择政策依据和事实依据。先后查阅了劳动部发〔2000〕2号,即《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2000〕5号即,《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4号,即《关于适当解决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5号,即《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宣传提纲》;中发〔2011〕5号,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等。同时,我要求画报社提供更多具体的、详细的和真实的有关材料。我曾三次列出要求提供的材料清单。例如,开始阶段,财政每年拨付画报社经费总额是多少;划归某某日报社主管时,某某日报社每年给予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拨款又是多少;80年代的经济承包协议复印件;1988年认定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为“自收自支单位”的文件复印件;什么时间,哪位领导给画报社提写了什么内容的题字,要求按照时间顺序逐一列出;什么时间某某日报社委派什么人来画报社当社长,来人的工资关系一起转来,还是人来了,工资关系却仍然留在主管单位某某日报社里,要一一列出;什么时间某某日报社向画报社安排了姓甚名谁的干部职工子女,要求一个不漏地逐一列出……

  事实上,他们并未能够完全满足我的上述要求。在我所写的稿子里,至今还有若干等待他们填空的空白,他们始终未能填上。

  2013年4月9日,我将自己写的稿子《改革,不能割断历史,不是卸磨杀驴——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的呼吁》以邮件方式传给画报社那位同我联系的高丽英同志,算是对这件事有了一个交代。

  此后不久的一天上午,我的手机响起阵阵铃声。我拿起电话,听到肖社长急促而喜悦的声音:“莫老师您好。我是画报社的某某。首先祝您和您的家人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另外,我要高兴地告诉您,我们的事情已经了有确定的转机!主管部门某某日报社的领导正式向我们通报:画报社的问题很快就会解决。我们太高兴啦,大家让我向您表示感谢……”

  又过了不久,肖社长再一次打来电话:“我们单位的事情已经落实,补发的退休金也已经兑现了!”他代表画报社离退休老人邀请我全家见个面、一起到离我家不远的东葛路“草原小肥羊”饭店吃一顿饭。

  我在电话里说,画报社的事情取得这样的结果,我和大家一样高兴。大家的好意我领了,但是,吃饭就免了。我们都是老年人了,吃饭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2014年1月7日,肖社长给我发来一则手机短信,内容如下:

  莫老师你好,

  我是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某某,曾在金花茶公园与您见过面。我要再次向您报喜。我们单位的事情得到了阶段性胜利:补发了工资,但医保还没有。尽管这样,我们已经很高兴了。因为过程太难了。我们三进某某厅,四进某某厅,还给某某总理写信……还得到您无私的帮助。非常感谢您!此前我曾邀请您见面一起吃饭,以表谢意。您谢绝了。现再一次诚心邀您见我一次,以便按常规给您发稿费。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盼您给我们一次表示感恩的机会。时间和地点由您定!盼复。

  祝健康长寿,家庭幸福!

  退休老人 某某 谨上

  2014年1月7日

  看了这个短信,我很高兴,同时又明显地感觉到,他微信里的话同第一次见面请求我帮助时所讲的话不一致。请求我帮助时,因为我没答应,为了取得我的同情,他是这样说的:

  我们多年来上访、走访、信访,向某某总理、某某某DW、ZF等上级机关和领导人申诉,均无效果,已经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走投无路的境地了。

  现在,他微信里的话却变成了:过程太难了。我们三进某某厅,四进某某厅,还给某某总理写信……还得到您无私的帮助。

  显而易见,后一种说法中所说的“过程”指的是走向成功的过程。“我们三进某某厅,四进某某厅,还给某某某总理写信……”则是走向成功过程的原因的组成部分。在这里,“均无效果”不见了,“已经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走投无路的境地”也不见了。他把“您无私的帮助”放在“我们三进某某厅,四进某某厅,还给某某某总理写信……”的后面,也就是放在他所说的成功的原因的后列,而且,“您无私的帮助”的前面巧妙地加上限制词“还得到”。在这里,一个“还”字,有力把“您无私的帮助”挤到边缘位置。

  文化厅一位领导同志告诉我:“肖扬短信中说按常规给您发稿费是借口。他想动员大家凑点钱,付给你酬金。但是,钱进口袋都眉开眼笑,要拿出来,哪怕是一点点都是难的。”

  在我看来,酬金之事,肖社长没必要为难。我从未考虑过酬金的问题,更从未向任何人提过这个问题。我完全是无代价为他们办这件事的。我在当天复他的短信中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不要‘稿费’。为画报社离退休老同志做这件事,是我发自内心的自愿。‘稿费’之事请勿再提。”

  看了我的回复,肖社长应该没什么为难之处了。当然,他们内部可能有不同看法、不同意见。比如,那位姓高的女同志可能极力主张要给我酬金。那是另一码事了。

  不久,画报社高女士给我发来邮件,原文如下:

  莫老师:

  画报社的问题解决后,上级报社领导和画报社的现任社长说:之前写的材料,都不管用。是你代我们写的材料,说服了某某部、某某厅和某某厅。

  画报人并没有感恩,肖社长也被官场腐蚀了。这也是我和你在金花茶公园分手后,不愿见你的原因。没脸!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社长嘴上说的感恩、行动上的感恩,都是做秀给我看。不提他们了。

  你的那两篇文章,为技术职称应高于行政职称的文件出台,起了决定作用,是参加广西大学志愿者与R厅厅长对话的代表之一文化厅的潘老师说的,他知道得很详细。民间也有很多相关你的传说,甚至很神话,但所有的传说都充满了对你感恩、赞美和祝福。

  小高  2014年5月9日

  这个邮件,给我带来很大满足感的是信中的第一句话:“画报社的问题解决后,上级报社领导和画报社的现任社长说:之前写的材料,都不管用。是你代我们写的材料,说服了某某部、某某厅和某某厅。”在我看来,这句话等于又一次肯定,我多年的政策理论研究确实有一些效用。

  在画报社这件事上,正是一定的政策理论基础使我能够比较敏锐地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80年代承包成功者,不一定符合转制的条件。80年代的承包协议不一定能够作为认定转制的凭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去实事求是地分析,80年代承包成功的各种具体情况和具体条件,如果确实符合转制条件,那就应该明确肯定这个单位是已转制单位,明确肯定这个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属于转制后退休人员。如果不符合转制条件,则应该明确肯定虽有承包协议,但是,这个单位并非已转制单位,其退休人员亦非转制后的退休人员。”

  正是一定的政策理论基础,帮助我实现了“为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及其主管部门某某日报社解决这一长达二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而且也是为党委和政府做了一件排忧解难的好事,为政府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新的参考,亦是为我们的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的初衷。

  “感恩”问题,我毫不在意。可以无愧地说,从未要过他们一分钱。在我心里,成功的喜悦感,比金钱宝贵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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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获得精典文库征文二等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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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3年3月17日,接到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的同志请求帮忙的电话经再三考虑后答应可以帮助看看申诉材料,仔细阅读全部资料后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单位的定性问题没有弄清楚, 全部申诉材料最大的缺点是诉求目标不准确,而关于单位的性质问题是重中之重。我认为制定和执行政策不能以错治错。为了做到言必有据,言必严谨、稳妥,像写作学术论文那样,努力查找有关文件,寻找和选择政策依据和事实依据。2013年4月9日,我将自己写的稿子《改革,不能割断历史,不是卸磨杀驴——某某新闻图片画报社离退休人员的呼吁》以邮件方式传给画报社那位同我联系的高丽英同志,算是对这件事有了一个交代。此后不久,我收到了肖社长说补发的退休金也已经兑现的电话,后又收到了小高的邮件,在画报社这件事上,正是一定的政策理论基础,不仅帮助画报社解决了长达20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也实现了为党委和政府做了一件排忧解难的好事,为政府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新的参考,亦是为我们的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的初衷。推荐阅读。编辑:李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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