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要让民选村官走麦城 一
上任即遭通报批评和莫名其妙的拘留;想法拿到的公章又被他人拿走;为村账移交打了一场轰动全国官司;垫沙河兴办市场不能如愿;被镇政府宣布免职,最后被开除党籍、逮捕入狱。这就是我要讲的一个民选村官的三年履任经历,以及所引发的山东省乃至全国首例到法院起诉的“村委会和村账移交案”。
第五章 不要让民选村官走麦城
1.
这人叫崔启明,是山东省××县××镇张家村人,应该说这是个农村的能人,他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在科技种田上很有一套,发明了一种地瓜新繁育法,经营起一家地瓜繁育公司和一个相关联的农场。他不仅积累起一定的资本,而且热心村里的公益事业,并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事宜,颇得村民们的拥戴,再加上他的家族在村里也有一定威望,于是,在1999年5月的村民直选中,以最多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在正式上任后,他把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媒体报道复印下来,在村里到处张贴,到处宣传。据说,他在上任第一个月内,几乎天天组织开会,包括村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小组长会议,以及妇女会议、老人会议、学生会议等,当然还常到镇里、县里参加会议。除此之外,他就挨门挨户走访村民,还表示要把张家村管理好、建设好,为村民多办实事。
一个月后,县委党校举办村委会主任培训班,本来第一批名单上没有他,他硬是找到县委党校争取了名额。在培训班上,他除了听课外,还主动与其他参加培训的村主任进行交流,为了探讨村民自治的一些实际问题,他将自已的学习体会《论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以及《村民自治团结协作倡议书》分发给大家,以便深入交流。
这件事不知怎么被县民政局的一位领导发现了,随即找到崔启明,很严肃地告诉他:“这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你要立即停止这种行为,而且把发出去的材料一份不少地收回来。”崔启明就跟那领导理论:“这是我的学习心得体会,与同期学员交流,咋个违犯组织纪律了?况且,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有言论自由的。”那位领导辩论不过他,就用不容分辩的口气说:“你必须收回来,不然,后果自负。”崔启明没有听这位领导的招呼,也没有去回收他散发出去的材料。
第三天,突然来了两名公安民警,把崔启明叫到党校办公室,一脸严肃地告诉他:“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我们列个你发材料的名单,我们替你收。”
于是,他散发的材料被强行收缴,随后还受到镇党委的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中有这样字句:“崔启明目无组织纪律,私自印发非法宣传材料,不听组织劝告,造成极坏影响。为严肃组织纪律,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该通报批评是以镇党委、政府的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全镇,张家村收到的数量最多,不仅党员、村委会成员、各组组长等人手一份,还被张帖到村里的街上。同时,村支书不仅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还召开村民大会进行了宣读。
一时间,崔启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村民远远地看见他就躲开了;他想找村委会成员聊聊,对方也不跟他聊;他安排工作没人听,也没人去做;他多次到县、镇反映情况,不仅没人认真听取他的汇报,甚至没人接待他,即便是下跪拦车都没用。于是,他在同年12月赶往北京,他自称不是上访,而是到国家民政部咨询有关法律政策问题。
不曾想,他从北京回来村刚进家门,派出所的民警就到了。他问:“你们来做啥?”民警说:“干啥?抓你。”他问:“为啥抓我?”民警说:“我们也不清楚,镇里让抓我们就抓,具体为啥你问镇里就知道了。”接着,就给他戴手铐。他说:“能不能不给我戴手铐?这让村里人看见,我以后咋再当这个村长呀?”民警不依,戴上手铐就带他走出家门,并不走近路,而是穿街过巷,走了前街走后街,闹得满街都是看热闹的人,用崔启明的话说就是等于在游街示众。
在这个过程中,他就让妻子给报社打来电话。在通话中,他妻子简单给我说了有关情况,还说她也给国家民政部打了电话,对方明确告诉她会马上派人来调查交涉。
不久,国家民政部所属《中国社会报》的记者李明就赶到了,我们会合后直奔张家村。李明是个30多岁的青年,个头不高,留着小平头,一双大眼睛。见面第一句话就对我说:“这也有点太胡闹了吧,毕竟是民选村主任,怎么说抓就抓呢?”
【编者按】一个村民直选的村主任,一个决心勤勉工作认真学习的村主任,因为交流学习心得而被通报批评,因为到京咨询法律政策而被羁押,触犯了何方“神圣”?领导就是纪律?权力就是法律?推荐阅读。编辑:邵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