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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判(二)

作者: 张志鹏 点击:226 发表:2025-02-18 21:54:46 闪星:7

 

  即派人分别查证,几日后,有了结果。

  命捕快即刻捉拿毛朝奉,亦先带至后堂私衙。

  王一魁喝道:“毛朝奉,你知罪吗?”

  毛朝奉:“小民知罪。两方苦主所告属实,小民认罪。”

  王一魁:“除此之外,你还有何罪?还不招来!”

  毛朝奉:“大人所指何事?小民不明白。”

  王一魁:“周氏之案。你本意要害周氏,却无意间害死了自己的儿子,相关事实经过,本县已经查清,还不从实招来!”

  毛朝奉大惊。

  阿紫在旁,道:“毛朝奉,你有一个好儿媳,她心中明白,但至死不肯攀你。大人叫你到私衙问事,是为了照顾周氏的面子,也为你遮丑,又看在你年老,难承杖刑,你就实话实说吧。”

  毛朝奉一听,悲从心来,忍不住放声痛哭,道:“小民知道大人在复查周氏杀人一案,现在瞒不下去了,我招,我招。”

  原来,周氏嫁至毛家,一直没有生育。毛朝奉只毛友麟一子,深恐绝后,怀疑其子没有生育能力,欲强行与周氏发生关系,以延其嗣,履遭周氏拒绝,心中怨恨,于是起了歹心。

  王一魁:“周氏之案,漏洞百出,为何能判其罪?”

  毛朝奉:“是我给了县太爷一千两白银,求其庇佑。”

  王一魁:“毛朝奉,你所犯之罪,可是死罪,无可救拔,你可安排后事。”

  毛朝奉闻言,又大哭起来,道:“是小民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小人已经绝后了。今我纵有泼天的家业,也无人承受,没有可安排的了。”

  阿紫道:“朝奉莫哭,你那儿媳周氏,已经怀有麟儿,你没有绝后。”

  毛朝奉听了,由悲变喜,跳起来笑道:“没有想到,没有想到,我毛家有后了!我老汉可以安心地走了。”

  三日后复庭,通知所有苦主到庭,又带来周氏、毛朝奉听宣。

  判词如下:

  “本县依法受理原告许怀仁等状告毛朝奉制售假药一案,陈实等状告毛朝奉拖欠、克扣雇工工资一案,复查周氏故意杀人一案,均已审理完毕,现一并宣判如下:

  关于许怀仁等状告毛朝奉制售假药一案。经查,南山堂制售的‘深宫再造丸’,其成份主要为蜂蜜和白面,少量黄芩、穿心莲、连翘等消炎类草药,没有其广告宣传所讲的作用,虽然治不了病,亦要不了命,但确属假药。许怀仁之妻流产,系其自己摔倒致伤所致,与‘深宫再造丸’没有因果关系。

  本县认为,人命至重。药品生产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严格管理,还必须有合格的医生。医者仁心,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古有外科圣手华佗,给穷人治疗,常不收费;药圣李时珍,常给穷人无偿施药,此皆医者之楷模也。今如毛朝奉之辈,不以疗人疾病为圣命,专以豪取钱财为己任,丧失医德良心,致使假药假货泛滥,流毒人间。现判关闭南山堂,取消其行医售药资格,罚银一千两,用以赔偿许怀仁等受害人。

  关于陈实等状告毛朝奉拖欠、克扣雇员资薪一案。经查,毛朝奉经营有酒厂、药厂等厂、商铺,雇有应数务工人员。招工时,设有六个月试用期,对非技术岗位务工者,常在其未满六个月试用期之前解聘,如此论番,不支付工资。又寻觅务工者小过,克扣其资薪,常使务工者实得资薪不过半数,仅能求得一饱。又使其一日一日超时工作,日未出而作,日已落而不得息,压榨其血汗将殆。

  本县认为,国以民为本。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老子曰:‘圣人不仁,不以百姓为刍狗。’务工者之苦,官府当知。《诗经》有‘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泥中?’之句。宋张耒有‘忽怜长街负重民,筋骸长毂十石弩’句。务工者资薪微薄,劳力繁重,自嘲有云:活着就像一头牛,一天到晚泪水留。如此这般,早晚岂不毁了国本?现判被告毛朝奉补足所有务工人员欠薪,另判罚金一千两白银,用以补偿原告等人。

  关于复查周氏故意杀人一案。原判认为,是周氏毒杀了其夫毛友麟。经复查,毒杀毛友麟的真凶乃其父毛朝奉。毛朝奉因周氏没有生育,恐其绝后,命其子毛友麟援七出之法,黜陟周氏,毛友麟不从。乃生杀心,命安儿烹煮鸡汤,将以砒霜煨过的人参置于其中,捧给周氏。恰其夫毛友麟从外归来,又渴又饥,端起来喝了,以致毙命,毛朝奉对此亦供认不讳。

  本县认为,人命关天,不可侵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毛朝奉虽欲杀周氏,却误杀了自己的儿子,其故意杀人之罪依然成立。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害人者终究害了自己。现判周氏无罪,当堂开释,判毛朝奉监斩候,呈文刑部,俟秋后处决。”

  上书弹劾前县令林沫受贿罪、枉法裁判罪。

  王一魁在县三年,政声卓著,转任监察御史,奉命赴仁州巡视。离县之日,商贾皆休市,乡民冒雨相送,奉万民伞。又知其清廉,

  身无长物,聚钱一百贯相送。王一魁不忍弗其意,乃取其中一枚,由是,又被称为“一文钱”县令。

  为察访民情,方便行动,王一魁扮作游方郎中,阿紫扮作随童,二人往仁州而来。至仁州地境,天色将晚,见一庄院,投宿其中。

  庄主问道:“先生何人?何来?”

  王一魁:“敝姓王,自幼学医,略有薄技,由此行走江湖。庄主贵姓?”

  庄主:“老朽亦姓王。先生既是方家,我家小儿有疾,年十二不见长,厌食。”呼叫小儿。

  儿来。王一魁看那小儿,面黄肌瘦,身型若七、八岁。囊中取出小枕,置于几上,捉其手诊脉。

  诊毕,道:“孩子腹中有虫,所以阻碍了发育。”

  庄主:“能治吗?”

  阿紫道:“此乃小病,好治,好治。”即从口中吐出如意逍遥丸,在儿腹部摩挲。立时,儿腹中涌动,响声如雷,恶心欲呕,急如厕,便泻如注。

  掌灯视之,见有一小蛇,随便溺而下,虽濒临死亡,仍圆睁双眼,摇头摆尾,挣扎不止。

  庄主见了,直呼“可怕,可怕!”

  王一魁道:“此物虽小,然胃口极大,附着人体,专一吸取人之营养,孩子怎么能长大呢。”又开了些桃树叶、侧柏叶、大黄、何首乌等药,命连服三付:“保证去了根儿,永不再犯。”

  阿紫道:“不错,世间唯蛇最为贪婪,岂不闻‘人心不足蛇吞象’之说?”

  庄主大喜,命家人治酒备饭,以谢神医。

  王一魁见庄主高冠博带,知是儒生,便道:“老夫子做何营生?家境如何?”

  庄主叹道:“虽有几亩薄田,不能养家糊口。先前,还开了一家小小学堂,课蒙几个童生,尚可度日,如今,小学生没有了,学堂也停了。”

  王一魁:“开学堂是好事呀,学生怎么没了?”

  庄主:“官府横征暴敛,又连年遇水旱之灾,田间无收,百姓活不下去了,大量外出乞讨,哪里还有小儿上学?”

  王一魁:“我欲在府城开设医馆,治病救人,不谙风土人情,望庄主指教。”

  庄主:“在这里行医,恐怕没钱可挣。不过,老朽可以给你说说这里的世情。你听过民谣‘三最歌’吗?”

  王一魁:“什么‘三最歌’?没听说过。”

  庄主道:“里间民谣如下:

  最富莫过上官家,良田万倾接天涯;

  最冤莫过欧阳夏,维系狱中无人拔;

  最苦莫过百姓家,卖了田地再卖娃。”

  王一魁:“歌是听了,只是还不明白,还望庄主一一剖析。”

  庄主:“先说这第一句:最富莫过上官家,良田万倾到天涯。这上官家族,家大业大权势大,乃府间第一富户,无人敢惹。”

  王一魁:“他家如何恁地厉害?”

  “他家老爷子上官谨,乃当朝右丞相;其家族现有其幼子上官甫仁执掌,其子贪得无厌,十分强横,官员皆由其鬻爵而来,听命于他,如何不富?”

  王一魁:“那么,第二句:最冤莫过欧阳夏,维系狱中无人拔。又如何解释?”

  “这个欧阳夏,乃里中小富之人,有几亩良田,妻子莫氏颇有姿色,被上官甫仁看上了,欲夺不能,设计将他下入狱中,正要害他哩。”

  王一魁:“那么,第三句:最苦莫过百姓家,卖了田地再卖娃。又有什么说道?”

  “至于老百姓家,有些田产,都被豪强掠夺殆尽,加之苛捐杂税,连年灾荒,无法生活了,只好卖儿鬻女,外出逃荒了。”

  王一魁:“卖儿鬻女,这些父母也忒忍心了。”

  “不是父母忍心,是卖了儿女尚有活路,留在身边可能就是死路一条,这也是百姓的求生之道呀。”

  王一魁听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到了府城,在街市上行走,见一老媪,叫卖一篮香梨,几个衙役走过来课税。

  老媪:“老身刚来,还未开张,无钱缴纳,求求你,宽展些时候吧。”

  衙役:“似你这篮梨,可卖六十文钱,以我朝三十取三比例,你就缴纳六文钱吧。”

  老媪:“老身身上没有钱,等卖了梨一定补交。”

  王一魁上前,道:“贵差,按我朝课税规矩,是三十取一,怎么成了三十取三?”

  衙役:“你是什么人?敢管官家之事!”

  说着,一把推倒老媪,提起梨篮就走,口中道:“没钱就用梨顶账吧,多余的算作罚款!”

  老媪坐在地上捶胸大哭。

  阿紫递给老媪六十文钱。

  王一魁扶起老媪,道:“老人家,莫哭了,回家去吧。”

  进入府衙,地方官员迎接,设宴接风。王一魁赴宴,饭毕,从袖内摸出二两银子,道:“这是本官的饭资,在坐诸位,亦应分摊。我等身为民之父母,绝不饮取民脂民膏,亦不能用官银。且此宴甚糜,今后不得张之。”

  早起膳毕,主簿来访。

  王一魁道:“主簿早来,必有指教?”

  主簿道:“老爷早安,还认得小人吗?”

  王一魁端详了一阵,道:“似面善,想不起来。”

  主簿:“小人是德平县人氏,曾在毛朝奉家作管家,老爷处理毛家公案时,与老爷照过面。”

  王一魁:“我说呢。”

  主簿:“老爷新来,对州府之事,可有听闻吗?”

  王一魁:“正要听听主簿说道呢。”

  正说着,忽闻衙门鼓响。门子来报:有一妇人擂鼓鸣冤,提名要见御史大人。

  即命升堂,与主簿同往庭前,命带击鼓人。

  只见一个妇人,近前跪下,高呼“冤枉”。

  王一魁拍了一声惊堂木,问道:“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情,为何不到当地衙门告状,非要见本官?”

  妇人:“民女莫氏,有奇冤,屡告不准,今闻御史大人到了,特来申诉。”

  王一魁:“莫氏,你有何冤?状告何人?”

  莫氏:“民妇状告上官甫仁,恃强凌弱,为霸占我家田产,罗织罪名,逼着官府将我夫君欧阳夏下狱,意图谋害。”

  王一魁:“有什么具体事实,你可一一道来?”

  莫氏:“民妇家有几亩水田,被上官甫仁看上了,强购不成。就以我家绸布店欠税为由首告,官府判我夫君监禁,并将绸布店财产一半没官,一半判归上官甫仁所有。又诬告夫君打伤其家奴狗娃,拟判绞刑。现夫君命悬一线,求大人救拔,为民妇做主。”

  王一魁:“你家绸布店欠税了吗?”

  莫氏:“我家绸布店不欠税。我家以朝廷三十抽一税额已经完税,但官府硬说税额是三十抽三,夫君不服抗辩,又被罚金五百。我家拿不出银子,夫君就被下狱了。”

  命传户曹3,问道:“朝廷法度,商税额定三十抽一,到你这里为何成了三十抽三?”

  户曹:“商税三十抽三,是由府衙定下的规矩,小人只是奉命执行而已。”

  王一魁:“岂有此理,这岂不乱了朝廷法度!传令下去,今后征税,一律按照朝廷规定的三十抽一额度执行,不得层层加码!”

  所有听审人众,无不欢呼雀跃。

  又问:“你丈夫是如何致伤狗娃的?”

  莫氏:“这是没有的事,纯属诬告。起因是那日上官家奴多人,到民女家滋事,调戏民女,夫君看不下去,将其中一人推了一手,这人倒地,随后起身,与其他家奴一拥而上,将夫君暴打一顿,致其口鼻流血,肋骨骨折。后来知道夫君推倒之人即狗娃。”

  王一魁大怒,即命传上官甫仁。

  主簿在旁道:“老爷,今日已晚,该进膳了,明日再审吧。”

  王一魁略加思索,又敲了一声惊堂木,宣布休庭,命莫氏回去听候传审。

  来到后堂,主簿跟随,坐定。

  主簿道:“老爷到任,听说过为官‘三不要’法则吗?”

  王一魁:“什么‘三不要’法则?”

  主簿:“即不要惹御史,不要惹通判,不要惹上官家。”

  王一魁:“不惹御史,是因为御史有通天的本事,今我即是御史,不用说了。不惹通判,是因为通判是朝廷直派的,可能是府尹的监视者,府尹不敢惹。只是这上官家族,不过府民而已,为什么不敢惹?”

  主簿:“这上官家族的势力,老爷难道就没有听说过吗?”

  王一魁:“略有所闻。”

  又询及税收。

  主簿:“不错,朝廷法度税收为三十抽一,本府所定额度超过了朝廷规定。这是因为:三十抽三的部分,其中抽一上缴国库,余皆归入府衙小金库,由府官支配。”

  王一魁:“府官如何支配小金库?”

  主簿:“除了吃喝应酬外,更重要的是用来打点上级官员,尤其是每年还要给右丞相上官谨送礼,以保证他们的升迁。”

  王一魁:“真是无法无天!这些地方官员胆儿也太忒肥了!”

  忽报上官甫仁来拜。

  王一魁看那上官,眉清目秀,身穿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长袍,衣摆上镶着一圈圈金色流苏,闪闪发光,腰束玉带;长袍微拂,下着靛青色长裤可见。问道:“公子何来?”

  上官:“听说御史大人到了,特来参拜。”

  王一魁:“不敢。”

  上官:“家父从京城捎下话来,说大人年轻能干,前途无量,叫我等儿辈不可怠慢。”

  说着,由随从手中接过两个装饰精美的匣盒,捧到王一魁面前桌上。

  王一魁:“这是什么东西?是什么意思?”

  打开,一只匣内是一柄金斧,闪闪发光;另一只匣内是一尊玉麒麟,璀璨夺目。

  上官:“些许微礼,望大人笑纳。”

  王一魁:“请公子收回,本御史从来不收礼!”

  上官:“这是家父老大人的意思,大人不好却之吧?”

  王一魁见上官不肯收回礼物,道:“公子如此执拗,却之不恭。不如这样:礼物就算是公子捐给灾区百姓的吧,你看怎样?”

  上官:“任凭大人处置。”说罢,拂袖而去。

  叫来户曹吩咐道:“此是上官甫仁捐给灾民的物品,你可造册登记,他日变卖。”

  又吩咐道:“不过,暂时我还有点用处:你可制作两个铁笼,将这两个物件置于其中,加上锁头,下书‘拍卖物,上官甫仁所捐’字样,悬于正堂‘明镜高悬’两侧。”

  是夜,王一魁披灯刷卷4,特别调阅了欧阳夏的案卷材料。

  材料显示:欧阳夏,邑中伯正街人,年二十五,妻莫氏,农户兼商贩。罪行有二:

  一是涉嫌抗税罪,首告上官甫仁。业已查证,欧阳夏经营绸布店,虽已按国税标准三十抽一纳税,但拒绝按府规三十抽三缴纳,其抗税罪成立,现判将其绸布店一半财产没官,一半判归首告上官甫仁所有,并判罚金白银五百两,监禁六个月。因欧阳夏拿不出罚金,拍卖其名下水田二十一亩,由上官甫仁拍得。

  二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致苦主狗娃重伤。经查:狗娃等人前往欧阳夏家索债,被欧阳夏推倒,致伤脑部,至今不能恢复智力。欧阳夏故意伤害罪成立,拟判笞八十,凌迟处死。

  翌日,叫来刑曹询问话。

  王一魁:“欧阳夏之案,是你具体办理的吗?”

  刑曹:“是,大人。”

  王一魁厉声道:“你办理此案,收了上官家多少银子?还不速速招来!”

  刑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大人明察,小人秉公办事,并没有收受什么人的贿赂。”

  王一魁命刑曹走上前来,将一手置于案上,自己伸出右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轻轻按住其手腕寸关尺,道:“刑曹,你病了,而且病的不轻。现我给你把脉,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一定要如实回答,不得隐瞒,你心里想的,我都知道。”

  刑曹:“大人要问什么,就问吧。”

  王一魁:“我问你:你到底收了上官家多少钱财?”

  刑曹(心语):“我不过只收了三十两银子,还有人比我收的更多呢。”

  王一魁:“你收的这三十两,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谁给你派送的?”

  刑曹吃了一惊:我心里想的,他怎么就知道了?

  心里不免又回忆起收礼的时间、地点以及上官家管家当时送礼时的情景。

  王一魁:“我知道了,是上官家的管家给你送了三十两银子。这个管家还给谁送了礼,你可知道?”

  刑曹大惊,知道这个御史不是凡人,再也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贪赃枉法的全部事实。

  命将刑曹下狱。

  原来王一魁是个有心人,聪明好学。冥间有一岛,名灵墟岛,孤悬海上,林木苍翠,百鸟翱翔;四周碧水连天,时有巨鲸环绕。凡人间诸贤能人亡故后,其魂灵皆飘忽至此相聚,仍然讲经说法,课子授徒。即使冥王,有不决之事,也往往询及。王一魁游泮于此,拜了些师父,学了些本事。其诊脉听心之术,亦是在这里经名师指点,潜心练就的。

  命捕快火速缉拿管家。

  管家到,跪在堂下听审。

  王一魁问道:“你可是上官甫仁家的管家吗?”

  管家:“是,大人,我是上官家的管家。”

  王一魁:“官府办理欧阳夏抗税、故意伤害罪一案,你都给哪些官员送了礼?各送了多少?是受谁指使的?还不快快招来!”

  管家仗着上官家的势力,哪里把一个御史放在眼里!

  管家:“大人错了,小人并没有给什么人送过什么礼。”

  王一魁喝道:“如不从实招供,小心大刑伺候!”

  管家仍然抵赖。

  王一魁见管家不招供,只好再次利用“诊脉听心”的法儿。通过此法,探得管家受上官甫仁指使,先后送给刑曹三十两白银,送给知府、通判各六十两白银。

  命将管家系狱,喝道:“暂且寄下板子,容后发落。”

  退堂后至后室,主簿道:“大人,你惹下祸事了,上官家必不肯善罢甘休。”

  隔日,王一魁视察灾区归来,因他事又升了一次堂,退堂后至内室。

  阿紫见他眉锁愁云,问道:“今日升堂,所为何事?”

  王一魁:“有一李老汉,在十字街头击了登闻鼓,被御鼓衙役带了上来。”

  阿紫:“是个什么案子?”

  王一魁:“李老汉的女儿小翠,上元节观灯,被人绑架,几近半年,杳无下落。我思此案蹊跷,又时过境迁,无从下手,正犯愁呢。”

  阿紫道:“此事好办,即我可以办理。”

  王一魁:“你如何办理?”

  阿紫:“我有‘如意逍遥丸’,如何办不得?”

  王一魁:“此丸还有什么功用?”

  阿紫:“此丸可以还原案发现场,半年之内可以,过时则不灵了。”

  王一魁大喜,道:“如此甚好,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了。”

  即命衙役引阿紫前往李老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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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刚刚上任,王一魁来不及休息就去刑场,得知罪犯是毛朝奉的儿媳妇周氏,其妻阿紫询问后得知是错判,赶紧叫停。又相继有两拨人前来报案,矛头直指当地富人毛朝奉。王一魁连夜查阅卷宗,又亲自审问相关人士,最终,案件真相大白。王一魁政声卓著,转任监察御史,奉命赴仁州巡视,百姓十里相送。赴任途中,他听闻了“三最歌”,知晓了“三不要”法则。三最歌”是什么意思?“三不要”法则又有什么禁忌?推荐阅读。编辑:青梅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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