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眼看万斯
坦率地说,在阅读堂弟常志钟先生的大作之前,我只知万斯是特朗普这届班子的二把手,至于他的来历经历、思想倾向、政治立场、人生信仰、事业成就等,均一无所知。读了《<乡下人的悲歌>读后》(以下简称《读后》)之后,通过作者的“介绍”,才算是对万斯其人有了些粗浅的了解,但也只是个人的一管之见,未必切合其自身的实际。
在《读后》中,堂弟常志钟先生在缜密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种族问题,对个人成长影响很大”、“出生成长的历史时期,是决定一个人未来成长的重要背景”、“出生的地域,影响人的认知高度”等六个重要观点。这是作者在精读《乡下人的悲歌》之后,跟踪万斯的人生足迹、奋斗历程、成长道路等,得出的带有鲜明个人特色的“科学结论”,对此,我颇认同,并对作者在万斯书中、身上取得的思考成果,表示由衷钦佩。但是,对于万斯,我想试着在一定程度上跳出作者《读后》的思想框架,以我拙眼的观察,来选择性地谈谈我感兴趣的问题,或者简要说说我对他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 把底层的“贱民”出身,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压力 ,转化成向上进取的“云梯”。如作者所言,身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后裔的万斯,其出生地,只是一个仅有6000人口的钢铁小城,用我们的话来说,一个“屯子”而已。难怪万斯自称“乡下人”,或曰“白人中的穷人”。而他“纷乱不堪”、令他颇感揪心的家庭,更是笼罩在他头上的浓重阴影。如果万斯只是小城中胸无大志的极普通的六千分之一,那他这辈子只能将“悲歌”进行到底了。然而,万斯虽然出身普通甚至卑贱,但他的心,却远远超越了他卑微的身份,在激荡着催促其奋发进取的“大风歌”!当然,“歌声”的荡起,与其外婆“目视远方”的正向引导密切相关。而他的不怕吃苦,毅然参加海军陆战队, 正是其改变“悲惨命运” 的开始!同样,其各方面品质、能力等的养成和提高,也不能不归功于他魔鬼训练、艰辛备尝的军旅生涯。
(二)短期苦读,圆大学梦,进“耶鲁”深造,为跻身精英阶层,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读后》中,我了解到,万斯从海军陆战队到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飞跃”和骄傲!在学习期间,他门门功课皆A,而且完全凭借自己努力解决所有费用!他每天打三份工、睡四个小时的勤工俭学、艰苦奋斗的精神,既使他较多且深刻的了解了社会,也为他以超短时间完成学业,如愿进军“耶鲁”和日后从政,奠定了坚实基础。由此可以看出,万斯的超常,不仅仅在于其为改变命运所进行的苦斗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于他的认知、选择和坚定的意志上!诚如一位哲人所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为自己的认知买单,而认知的背后,则是每一个人读过的书,走过的路……
(三)“悲歌”变“凯歌”, 基本上得益于“主人公”人生开挂,角色转换,政治“飞升”。四十岁成为美利坚副总统,这在其合众国的历史上,不是仅有,也是罕见。借用作者的话说,“万斯的成长经历算不上蜿蜒曲折,苦辣酸咸,够不上典型”,这,应该是一种客观评述。其“潜台词”是,万斯的成功,犹如“天上掉馅饼”的“意外之喜”!或曰是特朗普在选举过程中,特别属意“红脖子”阶层时的一个“惊喜发现”!再换言之,“红脖子”队伍中的“异类”万斯,能在特朗普的“政治抉择”中最终胜出,亦是偶然中的必然。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讲,机会常常选择有准备的“有心人”。但若以“微观”而论,其贸易保护主义主张,其在关税政策上对中国的强硬态度,无异于是对特朗普发出的“我与主公同道”和“但愿一识韩荆州”的信号。再回到“悲歌”变“凯歌”的话题和“成王败寇”的俗语上,坐上新政府二把交椅的万斯,昔日的苦难、艰辛和不幸,如今均已成为“资本”与“光环”!而此时,英雄是可以不问出处的!
从俄亥俄州一个曾经卑微低贱、名不见经传的“贫穷白人”,一跃而为“白宫二号”,这既是万斯人生的辉煌,也是多元文化特色在美利坚政治生活中的一个体现,当然,不同群体的利益和声音,也通过选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反映。
附:
《乡下人的悲歌》读后
文/常志钟
以美伊二对一干架终于歇了。回看美国总统等一干大人物,言行举止没一样靠谱的。说川普大总统的太多了。单说这马崽大副万斯,就曾放过厥词,说他们打击伊朗,不是向伊朗开战,而是向伊朗的核计划开战。这言语逻辑,谁能听懂?但看网上板砖还不多,好像这样的屁话还不足以激起民愤。
这家伙前些天说咱中国人是乡巴佬,美国不能用乡巴佬生产的东西,那可是彻底把咱国网友惹毛了,在网上光拍板砖不够,就一通挖呀挖呀挖,挖出这家伙共有五个爹。于是乎,在网上发起帮他确认亲爹的活动。图文并茂,热闹异常,笑翻了全球网友。连欧州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都憋不住,直接在镜头里笑场了。
要说这美国副总统,本就没啥权力。像万斯这样的“后起之秀”,就是个政坛符号,或者是个传声筒。可他偏爱表现自己,觉得自己是个人物。这不,前些天,印巴开战前,他带着老婆孩子去了一趟印度,回了趟老婆娘家。发了一大堆与印度总理莫迪老仙会见的国际新闻。于是乎,也不知他是带着什么使命,给老仙配了什么药,没过几天印度就与巴基斯坦干了一架。结果是印度挨了一顿胖揍。大漂亮国没得到预期,万斯也就没露脸,而是结结实实地与他的国家一起露了一把屁股。
现在看来,万斯这个副总统,好象也没啥过人之处,也就是普通人一个。狗屎运把他拍在副总统的宝座上,要想成就一番事业,任重道远哪!再联想他曾经出版过的一本自传《乡下人的悲歌》,也觉得甭管大人物小人物,其成长都是需要一定的时空积累,都存在一定的内外在逻辑。
本人去年曾写过《乡下人的悲歌》读后感。现整理一下,再看万斯其人其事。
特朗普赢得总统大选,二进白宫。这次他选择一个40岁的年轻议员J·D·万斯做为副总统。一个78岁,一个40岁,是两代人,是什么东西把他们连接起来?万斯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在万斯写的一本书里能找寻到一些答案。
《乡下人的悲歌》这本书,是他31岁时写的回忆录。书中比较祥尽地记录了他怎样从一个乡下的普通的工人家庭的孩子,逐步成为一个军人、大学生、律师、公务员、议员的成长经历。
我的评价,他这本书水平一般,有些啰嗦,最多100页就够,让他啰嗦成250多页。他的成长经历算不上蜿蜒曲折、苦辣酸咸,够不上典型。有他这样经历的人,在美国可能成千上万,在中国就更是数不胜数。但透过这本书,能看到美国阶段性工商业的发展历程,以及在这个发展历程中,美国底层社会的生存状态。在这个发展历程与生存状态里,能看到一些带有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
一、种族问题,对个人成长影响很大。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多种族国家。英法德等白人后裔人数多,昂格鲁·撒克逊人,日耳曼人后裔势力占主导地位。万斯认为自己虽然是白人,但由于祖上是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底层白人。在美国所从事的基本上是采矿、伐木,汽车修理等工作。其经济状态,社会地位并不比其他有色人种高多少。他自己从小就打上了穷人的烙印。可见,在美国并不是白人就高人一等,就天生属上流社会。
二、出生成长的历史时期,是决定一个人未来的重要背景。他是1984年出生的。这时的美国,正处在产业调整时期。即把冶炼,重化工,低端机器制造等传统产业向外转移,重点发展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的时期。这种产业调整,对于靠传统产业吃饭的工人阶层是不友善的,会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如同中国上个世纪末开始的公有企业调整,造成大量下岗员工是差不多的。万斯就出生成长在这一历史时期,他虽然没说自己生不逢时,但时代带给这个区域人的不幸,他还是真实地表达出来了。
三、出生的地域,影响人的认知高度。万斯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只有6000人口的钢铁小城。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就是一个乡下人。这个地方在他外公外婆那辈人年轻时还不错,煤矿工人,钢铁工人,机械工人,生活水平还不错。但随着美国工业结构调整,这个地方日趋萧条。这里的人虽然也挣扎过,但绝大多数人看不到未来,看不见希望。特别是很多年轻人,打架斗殴,吸毒、性泛滥、偷盗、抢劫等社会问题泛滥。他有幸成为志成者,全在于他长大以后逃离了这个乡下地方。但他承认像他这样逃离穷苦乡下的乡下人实在是很少很少。绝大多数的乡下人,在很多年以后,仍然还在唱着《乡下人的悲歌》。
四、家庭质量对个人未来影响重大。万斯生长在一个工人家庭,在外公外婆的呵护下长大。只是他母亲很糟糕,不好好读书,高中时早恋,18岁就结婚。以后五次结婚离婚,经常周旋于一个个男友之间。以至于万斯小时候分不清哪个男人是他亲爹,哪个是他后爸。后来她母亲又吸毒,不可救药了。他的父母对他的管教很少。非常庆幸的是,他外婆很厉害,不仅对他的管理和教育非常严格,还能经常引导他目视远方。所以,使他能够顺利健康成长。可见一个孩子的成长,家庭中一定得有一个狠角儿来教导监督。如果一家人都是糊涂蛋,松松垮垮,那孩子是很难有出息的。
五、当兵对人的性格锤打意义特殊。万斯读完高中主要由于家庭经济原因,没有去读大学,而是去了海军陆战队当兵。从新兵魔鬼训练营,到伊拉克战场上,他和有钱人家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白孩子黑孩子一起经受各种锤炼。当兵经历,锤炼了他的意志,使他初步具备了日后迎战各种困难的品质。军旅生涯,使他提高了管理自己的能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也使他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以及如何去实观这样人生的途径。
六、名牌大学是进入社会高层的必备条件。万斯从海军陆战队复员后,只用三个月就以优异成绩考入了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在大学里,他刻苦学习,各门功课都是A。所以只用了1年11个月,就完成了学业,获得了双学位。读完了洲立大学,他又经过努力,终于在2013年进入耶鲁法学院继续学习。他这个乡下的穷小子,终于跃身培养社会精英的摇篮,踏上了阶层向上流动的云梯。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风顺水,人生开挂。他先是在耶鲁找一个漂亮的印度姑娘老婆,然后就是毕业以后进入律师协会,再然后就是当上州议员。真可谓是工作体面,住房无忧,爱情甜蜜,生活幸福。
总体来说,万斯这本回忆录,也可以说成是自传体小说,真是没有多少可圈可点之处。书的前半部分写得还说得过去,后半部分如同一杯美式咖啡,实在太水。也不知道书界吹捧这么高,出版量较大是从何而来。
再至于特朗普为什么选择他做为自己的竞选伙伴儿,又提名他出任副总统,大概是看上了他这个“红脖子”堆里的穷小子出身,以及个人经历符合特朗普的政治利益与个人情趣儿吧。
有一点倒是值得注意,万斯这小子对中国并不友好。他认为中国人抢了美国生意,加重了类似“铁锈带”底层人的生活困难。他主张贸易保护主义,主张对中国商品要提高关税,主张对中国取消贸易最惠国待遇。不知他当上副总统以后是个什么鸟?
客观地看他,这家伙年轻,从社会底层爬出来,经历也还算是比较丰富。虽然思想和作为还不算出众,但现在被川普看中,已然成为了美国政坛上的一颗新星,若干年以后,也有可能走到巅峰。他能否成为未来的美国总统,那就看他的造化和运气了。
【编者按】美国副总统万斯年轻时写过一本传记《乡下人的悲歌》,作者堂弟常志钟看后写了读后,作者读《读后》又写读后,对万斯这个从底层跃升最高层现象给予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判。美国政治近些年来让人“啼笑皆非”,但对世界的伤害一直都在,万斯的成功看似偶然,但也有其必然之处,万斯是棋子,要想成为掌控棋局之人,就得另辟蹊径了。推荐阅读。编辑: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