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六分半书”墨海游龙 手书判词惩恶扬善
《郑板桥判牍》(李一氓编,1987年文物出版社出版),定价八元五,现“孔网”上品相好的旧书卖到三百元还不包括运费,因为已成收藏品!不仅书中原书法作品是国家一级文物,国宝级藏品,连书籍和书中影印品也成了读者收藏的藏品。该书共收辑影印郑板桥的手书“判牍”墨迹二百来则,书前有李一氓自序,书后附有黄苗子的长篇研究文章。
李一氓将军是一位学者型的老革命家,曾参加过北伐南昌起义时任参谋团秘书长,他因酷爱郑书法,从战争年代就开始收藏《郑板桥判牍》。后来他将苦心收藏的几十件郑板桥判牍原件捐给博物院。建国后李一氓曾主持全国的古籍整理工作,他独具慧眼,不辞辛劳地亲自将这些既是文物又是艺术品的零散墨迹搜集整理,汇编成册,印行于世。他在《郑板桥判牍·序》中说“历史上没有一个县官,在任上留下的手迹,会被后人千方百计剪下来,当成很宝贵的艺术品珍藏起来,郑板桥的判牍是唯一的例外。”
封建社会的县官行政司法集于一身,所谓“判牍”,就是指在审理案件时在状纸上所作的批语,是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论。据传这些“郑板桥判牍”是在他卸任之后,县衙内一位小吏因酷爱其书法,偷偷将状纸上的判词剪下,装裱欣赏,后渐渐流散到社会。这批被“被后人千方百计剪下来,当成很宝贵的艺术品珍藏起来”的手书“判牍”,为典型的“六分半书”书体,即世人所称的“板桥体”。 郑板桥在《板桥自叙》中评价自己说:“善书法,自号六分半书”,“板桥书法以汉八分杂入楷行草”。
“板桥体”书法是郑板桥别具一格的创造,与其幽默戏谑,豪放率性的性格分不开。隶书又称“八分”,因此他谑称自己所创非隶非楷的书体为“六分半书”。郑板桥是个“创新型人才”,在书画艺术上勇于大胆创新,被世人称作“扬州八怪”之首。之所以叫“怪”,是因为在艺术创作上不愿意走别人已开创的道路,而是另辟蹊径,他自诩:“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强烈的创新意识造就其诗书画作与众不同的风格特色。
“板桥体”书法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打破上,一是打破隶、正、行、草等各种书体的界限,而将文字的点画和结构随意安排;二是打破书画的界限,将画竹画兰之法融入书法之中。他的这种书法特点,从整体上看,其字体多呈左低右高的扁方形状。在章法上是纵有行而横无列,且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形成一种疏密错落,各种技法相互渗透,点画从不矫揉造作,笔力凝重,用笔流畅, 洒脱不凡。他的字,其点画或粗或细、或浓或淡、或长或短,其结体或疏或密、或正或斜都一任自然,并略做夸张,形成一种随物赋形、随形就势的特点。
李一氓将军编印《郑板桥判牍》主要看重的是其“既是文物,又是艺术品”。其实我对文物是外行,对书法最多懂点皮毛,只是看热闹而已。我对《板桥判牍》的欣赏,主要不在艺术光彩而是它的思想光辉,尤其是“判牍”文字中所反映的郑板桥悲郑天悯人的人民情怀!郑板桥是一个好官、清官,他或许不知道什么叫“为人民服务”思想,但他却实实在在关心百姓疾苦,认认真真为百姓办事。他当然更不会知道什么叫“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但这位“父母官”清楚地知道农民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他说:“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使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他“农夫天下第一”的思想与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谋而合,他也因此而受到总书记念叨和赞赏。“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他这首诗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先后四次引用。“风吹竹枝沙沙作响,似乎是穷苦百姓的呻吟和呼喊”,反映了他对民间百姓的疾苦“时时放心不下”,寝食难安的忧心牵挂!
以上这些对郑板桥的印象以前都只是来自文史资料,仅有文字记载缺乏实物印证,不一定就是历史真实。如今“郑板桥判牍”是经专家考证客观真实的历史文物,实打实地印证了郑板桥“好官、清官”的称号并非浪得虚名!
翻开《郑板桥判牍》,展现眼前的,除了这些高超的书法艺术的“美”,更有闪烁思想光辉的“真、善”,其文字内容真实地再现了郑板桥的情怀、人品和智慧,一个真实、丰满、可爱的郑板桥跃然纸上。他的这些文字既不是为了发表,也不是为了流传,都是他临场即兴挥洒,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没有更多的文字推敲和利益利害考虑,这些“判牍”充分反映了郑板桥爱民、恤民,为民分忧,为民作主的满腔情怀,显现了他灵魂深处真实的拳拳慈子之心。
郑板桥一生信奉“糊涂”哲学,他的“难得糊涂”无人不知。但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来也不曾糊涂过。据载,郑板桥处理案件,座右铭是“右窭(音ju,贫穷)子而左富商”。(古代以右为上为尊,左则下之)。既能公正执法,更能体察百姓,同情弱小,而且文字诙谐有趣,令人捧腹之余,感受到他对百姓和弱势群体的一副热肠。
一财主状告佃户“欠租”是“霸产”,他在判牍中批道:“或有欠租情事,非霸产也,方得时两人各自新,何苦退地,不准。”郑板桥给予驳回,否定了霸产之罪名,既不提完租又不准退地,而是“两人各自新”结案,有力地维护了穷苦佃户的利益。
结郑板桥对妇女权益尤其对寡妇改嫁问题态度开明。寡妇郎氏改嫁,族中有人捏造事由告到公堂。郑板桥查明真相后愤然批曰:“郎氏因无嗣改嫁,又有家母主婚,便非苟合。明系不得分彩礼,借词渎控(污蔑控告)。既无干证,又无代书图记,不准。”又如:“李氏如果守贞,岂肯改适?今成亲一月,告亦何益?无非为财礼起见,着词证确查理处。”又如:“孀居寡媳应善为抚恤,何得纵子逼嫁?姑从宽准息,再犯倍处。”“尔果情愿守贞,李明山何敢强嫁?准存案。”“改嫁听尔自便,何得混批示不准。”这些见解难能可贵!说明了郑板桥对妇女婚姻自由的充分尊重和维护,以及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和藐视。
郑板桥判案也不全是菩萨心肠,有时也是怒目金刚——要看对象。有财主冒充穷人告状贪索财物,郑板桥严词斥之:“既据有地二顷五十亩,尚谓之穷人乎?不准。”对豪绅恶霸捏造冒充官府公文批词者,判为:“查无原状,擅敢假捏批词,朦混率复,大胆已极,准拘讯”。对于无端生事之刁渎、渎棍之徒,更是义愤填膺:“衙门不比菜园,未便出入由尔,不准。”“张凤池究系何人,想亦奉先自写自递,乱闹官牙,可恶之至,不准!”“该社无灾,又想增户,不足之心可恶,不准。”“小墨虽继林氏为孙,既系张氏之子也。不与母面,反架词叠控,何一愚至此,可恶已极,准拘讯。”读到这几则判牍,郑板桥嫉恶如仇,怒不可遏,义正词严的神态,已跃然纸上。
对亲邻间因生活琐事口角相争,因一时意气冒昧启讼,郑板桥总是尽量调解结案。一位私塾先生因为生病三月耽误了教书,先生坚持索要学费,学生坚持不给,于是先生一状告到公堂。郑板桥以师道、友谊规劝双方,一面劝先生注意斯文体统,不可为一点钱财辱没斯文,一面劝学生敬重体谅老师,不可因老师生病而克扣报酬,斤斤计较。在板桥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彼此看破”,化干戈为玉帛,师生双方握手言和当堂结案。郑板桥为了息讼止争,还常常借助邻里、乡保、族长、亲友调处,这些判词都表明郑板桥重视百姓间化解矛盾,息讼止争,互谅相让,和睦相处的引导教化作用。有些案件的审理,则注重发挥乡里及群众的作用,如“着该族长约地甲邻秉公确查覆夺”;“着自邀各房长支众以理谕处”;“应自邀集庄众拜议,不必多事”等判词,都表明郑板桥常依靠民间正义,合理解决民事纠纷,从而得到事半功倍、公认合理的效果,进而起到使族亲、乡邻间悉遵公理,减少摩擦,和睦相处的教化作用。
郑板桥在潍县主政期间,县志记载:“无留牍、无怨民”,“囹圄囚空者数次”。是说他办案勤勉公正,执政期间没有一件积案,没有一件冤案,有好几个时间段监狱中甚至一个犯人也没有,这样的治理能力和业绩实在难得!尽管郑板桥政绩显著,却十二年“一阶未进”,始终是个老知县,最后反而因得罪上司而被罢官。史料称:郑板桥“去官日,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临行前,百姓都来送行,郑板桥向百姓赠画留念,画上题诗一首:“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杆!”
郑板桥判牍作为国宝级文物,其艺术价值和史料价值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但其思想价值更是一笔优秀文化遗产。“判牍”文字中显现出的为民作主,为民分忧的人民情怀和疾恶如仇爱憎分明的人格力量,都值得当今的“父母官”和法官们认真学习传承。认真研究和学习“郑板桥判牍”内容,对于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司法审判中维护人民权益,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兼顾情理法并重的教化作用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现实意义。
【编者按】作者读《郑板桥判牍》,感悟到其书的文字内容真实地再现了郑板桥的情怀、人品和智慧,更感叹于郑板桥墨海游龙般 “六分半书”手书判词中一个闪烁着“惩恶扬善、以人民为中心”“的光辉思想的“真、善”之美的真实、丰满、可爱的幽默戏谑,豪放率性的性格。作者读其书,既欣赏了郑板桥的判牍作品自然流畅的书写风格和丰富的内容,又剖析了郑板桥作为县令时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中“手书判词惩恶扬善”的能力和智慧。作者读《郑板桥判牍》开卷有益,不仅赞美了郑板桥自己所创的非隶非楷的墨海游龙般书体为"六分半书”的独特的高超的书法艺术之“美”,而且赞不绝口于“判牍”文字中所反映的郑板桥“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对民间百姓的疾苦“时时放心不下”,寝食难安的忧心牵挂的对民众的深切关怀的好官、清官形象。更叹为观止于《郑板桥判牍》所记载的郑板桥作为县令,通过其处理民事纠纷的案例所展现的公正严明的执法态度和其手书判词中所反映的“惩恶扬善”的司法情怀。推荐阅读赏析!编辑:攀登顶峰